各项目申请单位:
根据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一、申报要求
1. 请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战略评议专家对项目建议的意见,填写项目申报书。
2. 根据本年度国合专项的整体情况及战略评议专家意见,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对部分项目建议的申请专项经费额度做了调整。请按申报项目清单中建议的经费额度申请专项经费,如超出将不予受理。申报单位如认为核减后的经费不足以完成任务的,可以本年度暂缓申报。因申请专项经费额度调整,申报单位可以调整项目总经费。
3. 项目名称应通俗易懂,不宜过于宽泛,尽量不要出现专业术语的外文缩写,并以“……合作研究”、“……联合研发”等体现国际合作特点的名称结尾,应避免使用“……中心(联盟)”、“……系统(基地)建设”、“……产业化”等名称。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对建议申报清单上的项目名称做相应修改。
4. 项目申报书格式此次有调整,请项目申报单位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准确填报相关内容。
5. 本次申报的项目将作为2014年度国合专项的备选项目,项目的起始时间统一定为
6.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已根据项目建议书提供的项目名称、负责人等信息开始进行查重,如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国家科技计划(973、863、支撑计划、国合专项等)项目(课题),建议可推迟申报或更换项目负责人。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项目的,如当年结题的可以提出申请,但需在研项目通过验收后方可承担新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应遵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2002]123号)的相关规定。
7.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如项目由一个单位牵头、若干单位共同参与,应明确各自任务分工及经费分配等事宜。
8. 以企业为主体申报(或参加)的项目,要求企业必须有相关配套资金投入。
二、申报方式
公开项目采取网上申报,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系统开放时间:
涉密项目不得在线申报,请于
涉密类项目的申报材料请按照规定在上述日期前通过机要渠道报送。
更多填报要求请参见附件的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申报须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晓飞
联系地址:兰州市金昌北路208号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
E-mail: chenxf@gsstc.gov.cn
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