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实施以“支柱产业倍增计划”、“千亿产业提升计划”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程”为主要内容的“两计划一工程”,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客观需要,是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构建具有湖北特色、富有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的战略举措,是做大做实做强工业、实现我省由工业大省向工业强省跨越的必然选择。为加快推进“两计划一工程”实施,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抓住“黄金十年”重要战略机遇,围绕一元多层次战略,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两计划一工程”为抓手,以壮大规模和优化结构为主攻方向,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着力壮大产业规模,着力推进技术创新,着力促进产业集聚,着力促进“两化”融合,着力培育市场主体,推动产业规模跃上新台阶,结构调整再造新优势,加快构建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生产性服务业协同发展的现代工业体系,推动工业大省向工业强省跨越,为加快构建重要战略支点实现富民强省提供首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创新发展。以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任务,加强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整合省内各类创新资源,推动技术、产品、品牌、管理和制度创新,抢占新一轮产业和技术发展制高点。
——融合发展。顺应工业转型升级趋势,把融合发展作为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动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提高军民融合水平,不断提升工业发展的内涵和效率。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提高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社会化水平。加强产业化与城镇化融合,促进工业与城市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开放发展。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加强与“中三角”、全国乃至全球的产业合作,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大承接产业转移力度,扩大利用外资规模、领域,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拓展工业发展空间,增强工业集聚辐射能力,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
——集约发展。统筹规划全省的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协调发展优势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特色产业,加快工业向特色产业基地集中,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形成产业集聚、要素集中、资源节约的集约发展模式。
——特色发展。坚持差异化发展战略,着力培育我省工业经济发展的特色区域、特色集群、特色品牌,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产业发展格局,促进产业协调发展。
——绿色发展。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着力构建循环型产业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广低碳技术,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两型”产业,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主要目标
——产业规模倍增发展。到2015年,支柱产业实现倍增,经济总量实现翻番;有色、医药、船舶及海洋工程、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突破千亿元;全省工业总产值突破5万亿元,工业增加值突破15万亿元。
——结构调整创造新优势。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突破30%,战略性新兴产业总量突破万亿元,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0%以上;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轻重工业比重由2010年的30∶70提高到35∶65左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超过15万家。
——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到2015年,重点领域一批制约发展的关键和共性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大中型企业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重提高到15%;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500家;企业专利申请量占全省专利申请总量的比重达到50%;培养和引进100个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
——集约效应明显提高。重点发展一批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产业链条;建设一批具有较强国际国内竞争力的国家级、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重点扶持100个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发展,打造一批千亿园区和特色产业基地;培育过百亿的大型企业50个,过500亿的企业10个,过千亿企业达到6个。
——发展后劲显著增强。工业及技术改造投入进一步加大,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力争年递增22%和20%,工业投资力争突破1万亿元,技术改造投资力争突破4000亿元。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入,力争投资比例不低于工业投资的30%。
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结构调整,推动工业转型发展。一是加快采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和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鼓励和支持企业以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促进节能降耗、推进清洁生产、加快“两化”融合和提升装备水平为重点,以规模化、品牌化、高端化为方向,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为途径,以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为目标,加快推进技术改造,壮大支柱产业规模,推动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提升支柱产业核心竞争力。二是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快应用并行工程、协同技术、虚拟制造、网络化制造等新一代制造技术,促进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提升制造业智能化水平,积极发展智能制造、敏捷制造、绿色制造、集成制造、柔性制造、精益生产等先进制造模式,提高制造基础能力、新产品开发能力、品牌创建能力,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附加值,促进制造业从产业链中低端向中高端转型。三是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瞄准重点领域和方向,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优势产业规模发展,显著提高核心竞争力;生物、节能环保等特色产业跨越发展,形成新兴产业新的支柱;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潜力产业超前发展,构建新的增长极。四是大力推进军民融合。充分发挥国防科技对国民经济尤其是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提升总体设计、总装测试和系统集成等核心能力,推动核能、船舶、电子信息、航空航天、民爆器材等军民结合型产业发展。发挥军工技术优势,引导与军工技术同源或工艺相近的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安防反恐装备等新兴产业发展。支持军民两用技术产业化和相互转化,鼓励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应用先进成熟的民用技术装备。五是加快推进兼并重组。围绕在具有规模经济效益领域,以资产为纽带,以品牌为依托,引导企业加快推进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推进节能减排,提高产业集中度,优化产业组织结构。加快构建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努力打造在中部地区乃至全国综合优势显著、辐射带动作用强的重要先进制造业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二)加大工业投入,为推进跨越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投资是工业发展的底盘、底力和硬支撑,是科学发展的基础。一是突出抓好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坚持以大产业、大园区、大企业为依托,以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集中力量抓好一批综合效益好、产业关联度强、带动作用大、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大型产业项目,引导企业促进产业链延伸、产业间的配套,拓展产业聚集发展空间。二是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围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生产性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加大公共财政资金对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引导企业进一步加大技术改造的投资力度,突出内涵发展,鼓励和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增强企业创新和竞争能力。三是拓宽融资渠道。加强银企合作,创新融资方式,建立健全新型投融资体系,支持金融机构合理利用表内、表外两种信贷资源和间接、直接两种融资手段以及境内、境外两个融资市场,在积极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大项目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的同时,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引导外资、民间投资加大对工业的投入。四是优化简化审批程序。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提高政府效能,进一步清理投资管理规定和项目审批事项,下放投资审批权限,切实保障企业和市场主体的投资决策权,通过投资环境的优化,促进工业投资较快增长。
(三)加强企业技术创新,构建创新驱动增长的发展模式。一是加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共建重点实验室、共性技术研发中心和工程化平台,加强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鼓励重点行业和企业成立院士工作站,推进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需求主体、投入主体、研发主体和应用主体。二是加快构建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加大产业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力度,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加快创建一批企业主导、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重点围绕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集中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加速技术成果的工程化和产业化。三是加大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广的支持力度。创新财政投入方式,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创业投资引导等多种形式,支持企业承接和采用新技术,开展新技术新产品工程化研究应用,加快成果转化,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项目。四是引导创新人才向企业集聚。推进人才强企战略,组织实施湖北省重大人才工程培育计划,落实对科技人员成果转化的股权激励等相关政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对企业科技人员的人才评价、选拔、培养、使用、收入分配等激励机制,支持企业吸引和凝聚创新人才,加快培育符合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的高层次、复合型科技人才队伍,造就一批产业技术创新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团队。
(四)大力培育市场主体,促进大中小微型企业协调发展。大企业“中流砥柱”,小企业“生机勃勃”,强大的企业群体是提升经济实力、加快发展的重要支撑。一是大力培育行业领军企业。实施“市场主体增量行动”,加强引导和政策扶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并购和投资合作等方式,促进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在汽车、钢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化工、建材、有色等具有规模经济效益的重点领域,做大做强一批竞争优势突出、技术领先、带动性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顶天立地”大企业和大集团,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产业集中度。力争到“十二五”末,过百亿的大型企业达到50个,过500亿的企业达到10个,过千亿企业达到6个。二是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推进全民创业,降低门槛,拓展领域、公平待遇,突破性发展民营经济;强力推进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在资金、创业、创新、市场、服务等方面,着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新活力,鼓励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多种方式开展合作,提高大中小企业间协作配套水平,发展“专、精、特、新、配”型中小企业。到“十二五”末,确保规模以上(新口径)企业突破15万家。三是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通过财政资金支持、引导社会投资等多种方式,支持中小企业投融资、担保及小企业创业基地、信息网络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设施,增强服务功能。四是加大对小微型企业的扶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精神,降低创业门槛,放宽领域,广开渠道,为小微型企业健康发展营造公平的政策环境、健全的法制环境、完善的市场环境和有效的服务环境,扶持小微企业“铺天盖地”成长,提高市场响应速度,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五)优化产业布局,促进集约、集聚、集群发展。一是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坚持创新引领、内涵发展、集约高效、清洁安全、突出特色、提升品牌、完善配套、优化环境的基本要求,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提升配套服务水平,引导海内外创新资源和高端人才、资金、技术加快向示范园区集聚,加快培育和壮大一批集约程度高、规模效益好、创新能力强、品牌形象优、配套条件好、节能环保水平高的国家级、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打造产业集约集聚发展的重要平台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引擎。二是推进产业有序转移。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围绕要素互补、上下游产业配套,引导产业合理有序转移,延伸和完善产业链条。三是推动产业集群发展。以产业链为纽带,促进资源要素集聚,加快发展布局合理、特色鲜明、集约高效、生态环保、市场竞争优势显著的产业集群,提升集约化发展水平,重点扶持100个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四是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空间结构。按照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产业基础,围绕壮大支柱产业、促进千亿产业提升和新兴产业培育,依托重大项目建设,合理调整和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引导产业向适宜开发的区域集聚,促进优势企业和新兴产业向国家级、省级高新区和开发区集中,充分发挥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引领和示范功能,加快培育和形成一批创新发展的新兴产业先导区、集聚区,培育打造一批过千亿特色产业园区。力争到“十二五”末,千亿产业园区由目前的4个发展到10个以上。
(六)促进“两化”深度融合,实现工业能级提升。深化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全面渗透和集成应用,加快构建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动制造模式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转变。一是推进传统优势产业信息化改造提升。重点聚焦“两计划一工程”,通过嵌入式系统芯片、电子标签、协同设计制造、工业软件、过程控制系统等信息技术在汽车、钢铁、化工、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的集成应用,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提升产品附加值,加快传统优势产业向高端化、两型化、高新化方向发展。二是加强企业生产经营关键环节的信息化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实施“两化融合”示范工程,重点培育200家“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提高企业信息化应用的积极性,推进信息技术与研发、生产、经营、管理四大环节的融合,促进企业研发设计数字化、制造装备智能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三是推进服务业信息化升级。围绕“两计划一工程”的实施,以促进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以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深入推广信息技术在服务行业的应用,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商务流通网络化。四是夯实“两化融合”的基础支撑。推进集成电路、通信制造、新型显示、工业软件等关键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促进芯片设计、软件技术与整机制造联动,加快建设面向未来的智慧城市,提升信息网络服务能级,大力发展基于云计算、物联网及下一代网络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两化融合”新应用、新模式和新业态,促进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建设。
(七)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按照“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国际化”的方向,大力发展面向工业生产的现代服务业,提升对工业转型升级的服务支撑能力。一是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积极引导制造企业向制造服务转型,努力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拓展服务功能,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高端化和集聚化发展,努力构建支撑有力、配套完善、综合服务能级高、辐射带动力强的生产性服务业体系。二是加快培育发展商业模式灵活的新型业态。重点推进总集成总承包、研发设计、生产过程控制、供应链管理、市场营销、专业维修及再制造、节能环保、电子商务、检验检测、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教育、信息服务外包、商务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三是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引导社会资源建设一批以重点产业、集群、园区为依托的专业物流园、保税物流园和物流企业,逐步完善物流、配送等服务功能,降低商务服务成本,改善投资环境。四是加强各类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加快国家级和省级示范平台建设,重点支持建设一批提供工业设计与解决方案、检验检测、技术开发、知识产权等服务的技术服务平台,提供创业辅导、项目策划、政务代理、创业场地等服务的创业服务平台,提供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服务的培训服务平台,提供融资信息、组织开展投融资推介和对接、信用征集与评价等服务的融资服务平台,提高示范平台服务功能和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
(八)突出特色,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新跨越。坚持“一主三化”方针,大力实施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五个一工程”,以园区为载体、以集群为依托、以特色为抓手,营造推动县域经济你追我赶、竞相发展的氛围。一是推进县域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以农产品加工业、资源型、劳动密集型和特色优势产业作为县域工业的发展重点,加快形成具有县域特色的产业结构,提高工业在县域经济中的比重,使工业成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二是做大做强县域特色优势产业。依托资源优势,按照专业化分工原则,以发展特色产业为突破口,选择具有潜在优势的企业,引导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和示范性强的龙头企业,吸引相关企业聚集,发展以专业化和协作化生产为主的县域特色经济。三是推进县域工业载体建设。充分发挥集约集聚效应,优化园区建设的软硬件环境,积极招商引资,吸引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企业进园发展,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技术含量,促进集约化生产,形成特色产业集群,将工业园区建设成为县域经济的重要增长极。四是加快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富有竞争力的工业强县。立足比较优势,采取必要的扶持措施,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区域特色、发展潜力大、经济总量过五百亿、过千亿元的工业强县,壮大县域经济实力,重点支持大冶、宜都、仙桃、潜江等县(市)冲击全国县域经济100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实现新跨越。
五、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扩大开放。一是积极承接国际资本和沿海产业转移。充分利用国际国内市场和资源,以项目为纽带,积极开展以产业转移为重点的新一轮产业合作,推进与沿海地区的产业合作和对接,加强长江中游城市集群区域内部产业协作,深度融入区域乃至全球产业链分工体系,增强工业集聚辐射能力和带动力。二是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的规模和质量。抓住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重大机遇,大力吸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高端制造业等领域企业来湖北投资,通过产业配套、研发配套、延伸产业链,提高对全球先进企业和技术的吸收和创新能力。鼓励和引导外资企业与我省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研发合作,推进开放式创新研发,促进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加大招商引“智”力度,着力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所需的国内外优秀人才和团队。三是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加快国际化进程。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有序到境外投资合作,收购境外品牌和先进技术,拓展国际经营网络和竞争空间,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四是深化与中央企业的战略合作。深入对接央企投资战略布局规划,加强与央企的定期交流和互动,营造更具针对性的用地、人才、基础设施配套服务等政策和环境,着力吸引更多央企将高端制造项目、各种类型总部和功能性机构落户湖北。
(二)增强科技创新支撑。一是支持各类创新平台发展。充分发挥我省科教大省的优势,加快建设创业、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支撑服务体系。建立开发、共享、共赢的开放式创新平台。鼓励和引导技术转移中心、技术创新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大学科技园、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各类创新服务机构的发展,通过政策引导、专业运营、平台支撑,为企业提供更加专业化的创业咨询、科技咨询、技术转移和投融资等服务。二是支持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强化政策引导,创新支持方式,加快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工程,促进新技术应用和市场主体培育相结合,鼓励企业积极承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推进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三是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支撑体系建设。加强企业、高校、院所全面创新合作,鼓励以龙头企业、优势企业为核心,以产业链为基础组建产业技术联盟、知识产权联盟等新型产业组织,重点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新兴领域的产业联盟建设,推动重大创新成果示范应用。四是加强创新制度建设。统筹集成政产学研用等各方资源,促进创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鼓励政策先行先试,搭建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等重点工作的服务平台,建立创新资源联动机制,努力将科技智力优势转化为产业创新优势,形成促进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政府协同创新的服务机制,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创新平台为支撑、以新型产业组织为纽带的产业创新发展格局。
(三)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一是积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通过政府引导,建立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激励机制,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增强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推动建立由政府调控、市场主导、企业创造经济增长的发展模式。二是支持企业开拓市场。积极培育市场,支持市场拓展和商业模式创新,支持企业大力发展有利于扩大市场需求的专业服务、增值服务等新业态,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合同能源管理、现代废旧商品和资源回收利用等各类新型商业模式,积极推行能效标识制度,鼓励绿色消费、循环消费、信息消费,创新消费模式,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努力提振市场需求。三是支持企业推行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推进企业制度创新,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快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大优秀企业家队伍建设力度,完善股权激励和约束机制,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诚信建设,推动企业现代文化建设,促进企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支持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并充满创新活力的市场主体。四是加强规划引导。进一步完善行业规划和相关措施,落实产业政策,定期发布产业导向及布局指南,引导企业投资方向,建立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的产业发展推进机制,建立主动服务各类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加大财税金融等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用足用好现有支持工业发展的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基础上,建立扶持工业发展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2013年省级财政用于支持工业方面发展的资金规模增加到20亿元,新增35亿元资金由省经信委、省财政厅按照省政府跨部门重大财政项目资金整合使用有关规定制定管理办法。主要用于支持工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促进工业做大做强。二是加大税收支持力度。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已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更好地发挥税收调控作用;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税收支持力度,优化纳税服务,为各类市场主体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符合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外投资项目进口自用设备及按照合同规定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三是保障建设用地。按照“保障发展、集约利用”的原则,用好增量,盘活存量。制定新增用地计划,统筹安排好新增工业用地指标,重点用于重大工业项目、国家和省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建设等。积极盘活存量用地,探索建立新增土地指标配给与盘活存量土地数量挂钩机制,制定规划产业区块外存量工业用地调整转型、分类利用的政策,完善有利于工业园区建设的土地和房产政策,支持企业合法利用现有厂区和厂房进行改扩建、适当提高厂房容积率。四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业务,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重点企业的支持力度,推进产业与风险投资、股权投资、保险投资等金融资本的融合,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加大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私募债券、区域集优债务融资模式等创新金融产品发行力度,加快中小企业改制培育上市步伐,借助国内外资本市场加快发展。
(五)优化发展环境。工业是湖北发展之要。要进一步改善工业企业发展环境,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法制环境,高效快捷的政务环境,开明开放的政策环境,诚实守信的人文环境,共生融合的产业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一是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改革,放宽准入,改善市场环境,创造民营经济公平竞争的条件,激发民间资本活力,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二是强化要素保障。加强煤电保障长效机制建设,建立以企业为主体,政府为引导,供需双方共赢的煤电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对重点行业、园区、企业运营情况调度,优化生产要素配置,优先保证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的供给。三是坚持完善“大企业直通车”和各类项目绿色通道服务。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流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高服务水平。
(六)强化组织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信委。领导小组加强对新型工业化和“两计划一工程”推进中重大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和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将“两计划一工程”纳入议事日程,按职责和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切实做到组织协调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两计划一工程”的顺利实施。三是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实施“两计划一工程”对“一元多层次”战略、推进新型工业化、构建战略支点建设和富民强省的重要作用,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在全社会营造各方面关心、支持工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201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