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3-03-13    浏览次数:1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44号),进一步提升江西工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龙头,紧紧围绕工业强省和构筑“龙头昂起、两翼齐飞、苏区振兴、绿色崛起”区域发展格局的要求,以项目为抓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创新为动力,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不断提升技术改造投资强度和质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促进江西工业转型升级。

  坚持发挥技术改造投资省、用地少、消耗低、工期短、见效快、效益好的优势,推动工业发展方式向内涵集约型和质量效益型转变;坚持重大项目带动,通过实施高水平技术改造项目,推动关键技术突破、产品更新换代和产业优化升级;坚持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增强技术改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力争到2015年,全省技术改造投资达到60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25%以上,占工业投资的比重不断提高。每年滚动实施1000项重大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竣工投产300项。企业规模明显壮大,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技术研发投入不断增加,装备水平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率显著提高,技术进步对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重点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围绕构筑全省区域发展格局,推动各地优化产业布局,实现转型升级。加快建设生态园区、示范园区,打造产业承接和集聚平台,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力争每个县(市、区)至少形成一个龙头企业带动强、上下游配套合理、特色优势明显的主导产业,推动各设区市形成清晰的支柱产业。加快打造南昌核心增长极,培育形成汽车、航空、新材料三大千亿元产业和机电、医药、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推进九江沿江开放开发,建设石油化工、优质钢铁等千万吨级产业基地,做大有机硅、玻纤、船舶等重点产业;把握国家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机遇,发挥赣南矿产资源优势,加快发展稀土、钨等精深加工产业,推动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产业快速发展。

  (二)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改造。突出重点,加强规划指导,大力运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和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实施提升工业能效、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改造,加快推广国内外先进节能、节水、节材技术和工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再制造产业。钢铁产业积极推动设备大型化、高新技术化改造和联合重组搬迁改造,重点发展汽车和家电用钢、造船用钢、压力容器用钢和机械装备用钢。有色产业加快矿山采选工艺和装备水平改造,加快发展集成电路用引线框架带、高性能硬质合金及硬面材料、高性能稀土磁性材料等精深加工产品。建材产业积极推广应用新型干法生产技术、新型环保与节能技术,推行清洁生产和纯低温余热发电。石化产业瞄准集约化、大型化、精细化方向,积极运用新型催化及合成技术、精密分离提纯技术、生物化工技术进行改造提升。纺织产业主动承接沿海产业梯度转移,重点发展优质高档精梳纱、无接头纱和无梭布,研发生产新型纤维、新型面料。食品产业以提升安全和质量检测能力为重点,推广新型清洁生产和综合利用技术,大力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功能型食品。

  (三)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超常规发展。重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延伸产业链,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工业的比重。针对产业发展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产业发展需求部署创新链,着力突破和掌握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特色优势。引导产业向上下游延伸改造,壮大主产业链,提升配套能力。光伏产业进一步巩固前端优势,加快向中下游延伸,打造从高纯硅料到发电系统、应用产品的完整产业链。新材料产业支持发展稀土稀有金属材料、半导体材料、高品质高强度特殊钢、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结构功能陶瓷等功能性复合材料,以及节水、节能、绿色环保材料。生物和医药产业加快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产业化步伐,继续推进全行业GMP认证标准改造,巩固传统中药生产优势,促进化学药技术升级,加快生物技术药和医疗器械的培育发展。锂电与电动汽车产业加快建立共性技术平台共享机制,重点推进南昌、景德镇、九江三大基地做大做强,加快建设赣州、宜春等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和汽车零部件产业配套基地。先进装备制造业大力提升龙头企业研发制造水平,重点发展矿山机械、工程机械、船舶机械、输变电设备,加快发展大型、精密、高速数控加工设备、关键功能部件和控制系统。航空制造产业着力发展重点型号飞机产品,增强参与大飞机研制生产能力,形成航空材料、航空设备、大部件、整机设计制造等相对完整的产业集群。电子信息产业突出信息化、规模化、产业化方向,重点发展数字视听产品、新型元器件、电子材料、软件和集成电路。绿色光源产业加快硅衬底LED外延片材料和芯片等原创技术的产业化,大力发展中、高端LED应用产品,支持复合照明系统研发及产业化。

  三、保障措施

  (一)积极储备推进重大项目。积极落实《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和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有关规划,围绕做大做强骨干企业、优势资源精深加工、提升产业配套水平和突破产业发展关键环节,积极谋划和储备一批重大项目。以引进国内外优强企业和战略投资者为重点,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合作推进平台影响力,大力开展产业招商、龙头企业招商和以商招商。完善工业和信息化重大项目跟踪调度机制,突出抓好开工建设、协调推进、竣工投产、达产达标等关键环节,加快重大项目建设。

  (二)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职责明确、科学高效的企业技术改造工作机制,强化规划引导,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研究,制定落实技术改造鼓励扶持政策,规范做好技术改造项目的申报、核准、备案和监督等工作。发展和改革部门要将技术改造重大项目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重点内容,统筹部署,同步推进。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依规保障技术改造项目合理用地需求。环保部门要依法加快技术改造项目环评审批。金融部门要加大对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住建、安监等部门要依法加快办理技术改造项目有关手续。统计部门要建立工业技术改造投资统计指标体系,加强技术改造投资的动态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各级财政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逐步增加企业技术改造投入,重点支持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技术改造。积极帮助省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争取国家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等中央专项资金支持。

  (四)落实相关优惠政策。进一步健全完善省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机制,发挥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平台作用。经立项的省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纳入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并作为安排省级建设用地指标、加快环评审批和申报省内各类专项资金的重点。积极落实国家有关增值税抵扣、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进口设备减免关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将技术改造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重大事项,统筹协调推进工作。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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