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局,相关地、州、市农业局:
根据2012年农业部全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安排,定于2012年8月在新疆沙湾县三道沟村(全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举办第三期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2年8月28日-9月3日。8月28日报到,9月3日返程。
培训报到地点:新疆沙湾县大泉乡三道沟村培训基地。
乘车路线:乘火车或汽车到沙湾县城后,打出租车到大泉乡三道沟村培训基地(费用15元)。
二、培训对象及名额
1. 全疆(含新疆地方农、牧场职工)农村两委成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及各类致富带头人等农村实用人才。
2.大学生村官。
本期培训共100人。已参加过三道沟基地培训班的学员不能重复选派。
三、培训内容
1.邀请知名专家就新农村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现代农业建设、现代农民创业意识与理念等进行讲解,提高参训学员政策水平和创业能力。
2.邀请优秀基层组织负责人传授和交流农村工作经验,提高参训学员从事农村工作以及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3.通过召开座谈会及现场考察新农村建设先进典型,促进参训学员互相学习,开阔眼界和思路,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信心。
四、培训师资
培训师资由农业部确定,汉语授课。
五、培训证书
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农业部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证书”。
六、有关要求
1.请相关地(州、市)农业主管部门于8月24日前将符合要求的参训学员名单(汇总的电子稿),分别报送沙湾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及新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2.为确保参训人员全程安全,方便培训基地统一管理,请各地(州、市)农业主管部门从选调学员中确定一名负责人(在报名回执表中注明),并向每一位参训学员告知。
3.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限火车硬卧及以下、公共汽车)、在培训基地的食宿费、培训费由中央财政负担。请各地(州、市)农业主管部门通知参训人员保存好所有交通凭证,严格按要求在培训基地报销,交通凭证不全或不正规的一律不予报销。
4.参训人员须能用汉语交流和写作。
5.请各地(州、市)农业主管部门通知参训人员做好相关准备。一是参训学员报到时需带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两张。二是参训学员不得带随行人员。三是参训人员须对本职工作进行认真思考,做到带着问题参加培训。
6.联系方式:
沙湾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联系人:李燕红,杨勇,袁冰
电话:0993-6011030,0993-6011182(传真)
手机:13519930107(杨勇),13579750810(袁冰)
QQ:1073165050
新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联系人:王金凤,韩璇
联系电话:0991-2853103,0991-2855101(传真)
Email:xjngxpxk1103@sina.com
附件:1.第三期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第三期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班报名回执
自治区农业厅
二〇一二年八月六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