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第二批推广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13    浏览次数:4

川经信环资〔2013〕120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节能监察中心,有关生产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第二批推广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简化节能家电高效电机补贴兑付信息管理及加强高效节能工业产品组织实施等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8号),以及《四川省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信息监管核查工作方案》(川经信环资〔2012〕518号,以下简称《监管方案》)规定,现将高效节能平板电视、空调、冰箱、洗衣机、燃气热水器、热泵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计算机等八类产品2012年9月-2013年1月入围企业申报的销售信息核查任务下达你们,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和省节能监察中心按照《监管方案》要求做好信息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任务

  (一)对生产企业核查。根据我委下达的生产企业信息核查任务,对我省入围企业申报的销售信息进行核对。

  (二)对销售网点核查。根据我委下达给各地的销售网点信息核查任务,对销售网点的进货、出货信息进行核查。

  (三)对终端用户核查。根据我委下达各地的销售网点终端用户销售信息,按照实际推广量,抽取1%的有效信息进行电话核查、抽取0.5%的有效信息进行入户核查,电话核查与入户核查不重复,并保证核查可以确定是否购买的信息结果。

  核查任务通过电子邮件下达。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和省节能监察中心确定专人负责接收核查任务。

  二、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和省节能监察中心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培训和宣传工作力度。制定详细的核查工作方案和流程,尽快将核查任务分解落实到核查机构,落实到人,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核查任务。对存在疑问的信息应要求生产企业或相关销售商配合进行核查。要突出对本地入围推广企业的指导、监察,把生产企业销售信息的监管核查作为重中之重,推动生产企业改进信息汇总申报工作,确保信息真实性。要在电视、报纸、网络媒体上对核查工作进行宣传,让消费者了解核查的目的,充分理解并积极配合核查工作。

  (二)各生产企业是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实施的主体,对销售信息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和信息核查工作,认真总结第一批信息核查工作,纠正信息上报、汇总、核实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加强企业内部核实制度,明确对经销商信息确认机制,确保上报信息真实可靠。

  (三)核查过程中只核对条形码的数量和型号是否和企业申报出货信息一致,条形码不要求一一对应。

  (四)加大对大宗用户的核查比例和核查力度。单次或累计购买五台以上的单位或个人视为大宗用户。对于企事业单位购买大量产品作为赠送、福利、促销等情况,核实过程中需一一记录,并要求保留信息待进一步核查。

  (五)要及时将核查工作方案和流程、负责核查工作的机构及人员名单上报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备案。

  (六)规范核查工作。各市(州)应及时为核查人员办理核查工作证,开展核查工作时,核查人员应佩戴核查工作证。核查机构和人员不得索取、卡要被核查单位任何费用和礼品,做到核查公平、公正、有效。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给予严肃处理。对涉及生产企业、经销商的商业秘密和消费者个人信息均应注意保密,严禁外泄。

  (七)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和省节能监察中心于4月8日前将核查结果按规定表格上传至指定邮箱(scjnhm@163.net),并将核查报告(含电子版)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资处)

  (八)为保障此次核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委近期将分期开展推广信息核查工作培训(具体培训安排见附件1)

  请相关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将本通知转达至本地入围企业。(入围企业名单见附件2)

  联系人及电话: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资处

  李北元:电话  028-86268630  邮箱:scjnhm@163.net

  彭文胜:电话  028-86265767

  附件:1.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核查培训安排

       2.我省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入围企业(家电类)名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3月11日

 

  附件1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信息核查工作培训安排

 

  一、培训内容

  安排部署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第二批推广信息核查工作;对推广信息核查工作进行专项培训。

  二、培训对象

  (一)各市(州)、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节能中心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信息核查工作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省节能监察中心负责人及推广信息核查工作人员。

  (二)入围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生产企业(家电类)负责人。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3月15日14:00-17:00,12:30-14:00报到。

  (二)地点:绿洲大酒店(成都市青羊区忠烈祠西街99号)

  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认真组织本地相关单位人员参加培训,并于3月13日12:00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资处(联系人:李北元028-86268630、彭文胜028-86265767,邮箱:scjnhm@163.net)

  附件2

 

我省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入围企业(家电类)名单

 

  1、成都创热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

  2、成都前锋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4、广安市超臣实业有限公司

  3、乐山航大星光太阳能热水器制造有限公司

  5、绵阳市蜀旺科技有限公司

  6、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7、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

  8、四川超迪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9、四川晶工机械有限公司

  10、四川天煌太阳能工业有限公司

  11、四川兴事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2、四川星星照明节能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