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信用办〔2013〕 36 号
省各有关部门、各省辖市及试点县(市、区)信用办: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行政管理中实行信用报告信用承诺和信用审查办法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我办组织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研究制定了《江苏省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信用审查服务规范》,现印发各部门、各地区。
各地、各部门在应用工作中出现问题,请及时与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李萍、顾遵雷,联系电话:025-86631365 ,电子邮箱:xyjg_admin@ js.gov.cn。
特此通知。
2013 年 7月3日
江苏省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信用审查服务规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