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发计〔2013〕5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科技特派员管理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工作总体部署,为切实组织好2014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2014年度星火计划的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二、2014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以下简称“申报中心”,域名http://program.most.gov.cn)实行网上统一申报。
(一)申请单位操作流程。
1. 注册。申请单位需要在申报中心网站进行注册,具体注册及审核过程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并按照有关要求将相关审核资料寄送至科技部信息中心。科技部信息中心收到资料后,将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单位注册信息的审核。
往年已经在申报中心登记注册的申报单位,仍用原单位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
2. 在线填写申请材料。根据申请材料填写说明,在网上认真填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推荐部门。
(二)申报部门操作流程。
各地方科技厅(委、局)和有关单位登录申报中心网站,受理申请单位电子文档,对申请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对有关文件和数据认真核对、审查。在报送书面申报材料的同时,将拟推荐的项目通过申报中心进行网上推荐。
(三)纸质材料须与电子数据内容一致。申报书可从系统中打印,申报材料按要求顺序装订。
申报中心随时公布最新的申报注意事项及工作动态,请及时查询。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010-51292636
传真:010-88654001、88654002、88654003、88654004、88654005
邮箱:program@most.cn
三、国家星火计划项目书面申报材料寄送和网上推荐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5日17:00。申报单位填报项目截止时间由各项目推荐单位根据实际工作进展情况自行决定。由于报送时间相对集中,请各单位做好组织工作,避免网络拥堵。
四、各单位计划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管理和协调,严格把关,杜绝项目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2014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科 技 部
201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