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526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15-11-25    浏览次数:2

渝发改函〔2015〕252号

 

李红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支持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的建议》(第0526号)收悉。经会同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农委、市商委、市移民局、市环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筹考虑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旅游和商贸发展,避免同质化竞争和恶性竞争问题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产业布局,引导各类资源要素科学配置,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优化全市产业布局加快五大功能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3〕83号),明确了渝东北各区县的功能定位、产业方向,分区县提出了产业指导目录,如:巫山县主体功能为特色产业开发和重点生态,发展定位为全市重要的生态产品基地、生态旅游和历史文化遗存重要名片、特色产业基地、全市生态文明示范县。
        为统筹推进旅游业协调发展,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区域旅游协作发展机制推进“一心三带”旅游经济发展的意见》(渝府办发﹝2014﹞4号),明确提出整合渝东北旅游经济带旅游资源,重点发展生态旅游、人文旅游,打造长江三峡国际黄金旅游带升级版,从旅游规划、旅游交通、旅游宣传营销、旅游公共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协作发展的主要任务,并建立了区域政府旅游联系会议机制以及市旅游局班子成员分片联系区域旅游协作发展工作机制。
        为统筹推进商贸服务业发展,市商委出台了《关于推进五大功能区域商贸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商委发﹝2013﹞41号),明确提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要围绕功能定位,着力推动商贸服务业联动发展,并依托产业基础提出了各区县商贸服务业发展的规划布局,如:万州区要发挥第二大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改造提升核心商圈、规划建设新兴商业中心、发展大型专业市场集群并带动形成万开云商贸物流区域性中心;梁平、丰都、垫江、忠县、开县要在加快核心商圈、特色商品交易市场建设的基础上,加大农产品市场、冷链物流、农产品集散中心等建设;巫山、城口、丰都、云阳、奉节、巫溪等要依托旅游资源优势,加快布局城市核心商圈、特色商业旅游街区、旅游商品市场、特色农产品市场、星级酒店、星级农家乐等旅游商贸服务设施;巫山、城口、巫溪等要利用与周边省市接壤的优势,加强区域间商贸合作与联动,加快推进省际边贸中心建设,打造区域性专业市场。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积极吸纳您的建议,强化市级指导和协调,推动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相关区县立足功能定位和产业定位,差异化、联动性地推进特色旅游和商贸服务业发展。
        二、关于建立生态涵养区产业发展补助基金问题
        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该区域发展。一方面,持续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2014年市对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11个区县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达197亿元、同比增长11.3%,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特别是为贯彻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不取多予”政策,市财政于2014年设立了渝东北生态涵养转移支付,对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区县的市级税收部分进行了全额补助,以支持其生态环保和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另一方面,对渝东北发展特色效益农业给予积极的财政支持。2012年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特色效益农业的意见》,设立了市级特色效益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切块安排渝东北11个区县。2013—2014年,共切块安排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特色效益农业发展资金4.7亿元,占市级资金总额近50%。同时,在中央现代农业建设资金上给予了更多倾斜,今年全市安排农业重点项目6个,其中渝东北地区3个、享受扶持资金3000万元。此外,针对以往财政补助资金安排使用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市政府整合筹集相关产业的市级财政补助资金25亿元,于2014年设立了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下设工业、现代服务业、科技、文化和旅游等专项投资基金,按市场运作方式对产业项目进行支持。对于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符合条件的项目,股权引导基金将会给予优先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和吸纳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对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的资金支持。一是加大财力补助力度,在测算均衡性、生态功能区等转移支付时,充分考虑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生态保护、困难程度等因素,在资金分配上给予一定的倾斜;二是继续加大特色效益农业支持力度,在特色效益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上对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给予重点支持;三是指导和支持渝东北区县争取产业股权基金支持。
        三、关于加大三峡库区生态涵养发展区直接性补偿力度问题
        目前,经积极争取,我市共有10个县纳入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其中包括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示范区的巫山、城口、云阳、奉节、巫溪等5个县,2014年每县均获国家生态补偿资金1.8亿元。此外,2014年我委会同相关部门将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11个区县按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联合申报成功入选国家第一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探索建立三峡库区生态涵养发展区生态补偿机制。一是加大向国家有关部委的汇报衔接,争取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更多区县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域转移支付范围并逐年加大转移支付规模。二是创新环保投融资模式,启动运作市级环保产业投资基金,并重点投向渝东北等重点生态保护区域;全面开展排污权(废气、污水、垃圾)“三票”交易,筹集资金重点用于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环保工作。三是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政策试点,争取国家更多政策和资金支持。四是抓紧开展生态补偿工作方案编制和基础性研究工作,以渝东北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为重点启动相关补偿试点。
        非常感谢您对五大功能区域发展的关心、关注,我们将认真吸纳您所提出的宝贵意见,更好地指导和帮助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加快发展。
此复函已经我委张国智副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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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67575081
        联 系 人:刘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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