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装备建设项目采购设备使用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14    浏览次数:3

豫安监管办﹝2013﹞3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2012年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专业装备建设项目的设备供货已基本完成,为使各单位更好地掌握设备性能及操作方法,省局拟组织集中开展设备使用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要内容

  2012年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装备建设项目所购置的部分设备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主要包括现场监督检测设备、现场快速执法设备、监管执法配套设备。

  二、参加培训人员

  2012年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采购监管执法专业装备的64个县(市、区)安全监管局有关设备使用和维护的人员,每个单位2人。

  请各省辖市局代为通知本辖区内有关县(市、区)局。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3月20日-21日。3月20日上午报到,下午2:30开始培训。

  地点:郑州市物华大酒店(郑州市纬五路38号)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食宿统一安排。

  2.目前本项目设备供货已基本完成,各有关县(市、区)验货无误后应当及时支付货款。对挪用资金或无正当理由恶意拖欠货款,影响项目执行进度的,将取消该单位2013年项目计划,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五、联系方式

  省局规划科技处:0371-65866838

  郑州物华大酒店:0371-69516196

  附件:参加培训单位名单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3月13日

 

附件

参加培训单位名单

  登封市、新密市、新郑市、荥阳市,杞县、开封县、金明区,栾川县、伊川县、嵩县、西工区,鲁山县、宝丰县、舞钢市、湛河区,孟州市、中站区、山阳区、修武县,淇滨区、淇县,卫辉市、新乡县、原阳县、红旗区,禹州市、魏都区,舞阳县、临颍县,内黄县、安阳县、汤阴县、龙安区,南乐县、华龙区,灵宝市、卢氏县、陕县,西峡县、淅川县、南召县、桐柏县,睢阳区、夏邑县、柘城县,罗山县、息县、平桥区,川汇区、沈丘县、淮阳县,驿城区、确山县、泌阳县,巩义市,汝州市,长垣县,鹿邑县,滑县,兰考县,新蔡县,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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