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发〔2012〕10号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31    浏览次数:2

各市农业局(农委):

  3月6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国家高度重视龙头企业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第一个全面系统的指导性文件,对于新时期扶持壮大龙头企业、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为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厅将代省政府起草我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性文件,并将组织开展一系列的贯彻落实活动。各市要结合实际,不等不靠、抓紧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方案。要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认真学习《意见》精神,领会《意见》实质,确保将《意见》精神传到企业和农户。要尽快组织召开龙头企业座谈会,围绕企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逐条对照《意见》精神,提出我省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建议,形成文字材料,于4月7日前报送省农业厅。各市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报送省厅产业化办公室。

  联系人:王恭博 电话:0531-67866165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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