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任克军代表对“三农”问题倾注了大量心血和汗水。本次参会,他带来了《关于将玉米纳入粮食最低收购价品种的建议》。任克军表示,实行玉米最低收购价政策,对于稳定粮食生产、引导市场粮价、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国家应及早启动实施。
任克军说,玉米是我国三大主粮品种之一,2012年,播种面积、总产量均为粮食作物之首。历史上与水稻、小麦一样,都享有订购价、保护价和粮食加价政策。2004年以来,国家实施新一轮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但仅限于水稻和小麦,玉米未列其中。2008年春节前后,国家在东北地区启动临时收储玉米托市收购政策,给东北地区的玉米生产释放了有利的政策信号,但与最低收购价相比,作用有限。
任克军指出,实行玉米最低收购价政策,首先,有利于稳定粮食生产、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现行的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在新粮上市后才发布,政策信号滞后于生产,农民心里不托底,影响生产投入和抗灾投入,不利于政策效力的及时有效发挥。其次,有利于引导市场粮价、维护市场稳定。不赋予玉米最低收购价政策,不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容易导致丰产时压价收购、谷贱伤农,欠收时粮价高企、抬高成本和物价。再次,有利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玉米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尤其在主产区占比更大。而种粮的比较效益偏低,近年来仅玉米的斤粮成本年均增加0.1元。若没有最低收购价政策,农民对玉米的收入缺乏稳定的预期,势必影响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
任克军说,国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当粮食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时,为保障市场供应、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必要时可由国务院决定对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格”,根据这一规定,国家应把玉米临时收储政策调整为最低收购价政策。一是合理确定玉米价格。综合考虑生产成本、比较效益、自然风险、国内外市场供求等各方面因素,科学确定最低收购价格,建立完善玉米价格稳步增长机制。二是及时发布政策信号。每年春耕前发布玉米最低收购价政策,给农民一个“定心丸”,让农民在种粮前就知道卖什么价,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种植计划,落实生产投入,确保玉米生产。同时,有利于发挥政策对企业生产和市场供求的导向作用。三是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大对粮食主产区仓储、调运、资金以及加工转化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确保政策集成配套,最大程度发挥政策效力,进一步提高粮食主产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