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开展四川盆地大气污染防控专项研究有关事项的通知
川环发〔2013〕24号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加强我省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厅党组第72次会议研究决定,我厅将组织开展四川盆地大气污染防控专项研究,并成立有关领导及工作机构负责具体落实。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项目立项、项目研究进展检查和项目验收评审等,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岳东 副厅长
副组长:姚东升 副巡视员
成 员:陈秋绿 科技标准与产业发展处处长
王华俊 规划财务处处长
甘晓英 环境监测与调查处处长
明 劲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处长
赵乐晨 污染防治处处长
叶 宏 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院长
邵 敏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杜 明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
周劲戈 省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下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厅科技标准与产业发展处), 承担项目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项目推进有关事宜。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姚东升 副巡视员
副主任:陈秋绿 科技标准与产业发展处处长
成 员:周文琴 规划财务处副处长
张德良 环境监测与调查处副处长(调研员)
江腊海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副处长
叶 扬 污染防治处副处长
王宇澄 科技标准与产业发展处主任科员
马 祥 科技标准与产业发展处副主任科员
二、成立项目总体组
项目总体组是项目实施的技术责任主体,承担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编制项目立项论证报告、项目总结报告等,负责项目研究内容分解和子课题衔接。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叶 宏 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院长
副组长:罗 彬(常务)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
钱 骏 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谢绍东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成 员:王幸锐 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大气所所长
陈建文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大气室主任
曾立民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
胡 敏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
吕晓彤 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政研所所长
张 巍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大气室工程师
陈军辉 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业务处处长
三、有关要求
项目主要承担单位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参与项目的各有关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给予配合支持,确保四川盆地大气污染防控专项研究顺利开展。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201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