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农(办计)〔2013〕44号
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关于编报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统计报表的通知
楚雄州、曲靖市、丽江市、文山州、西双版纳州、普洱市、迪庆州、昭通市、昆明市、保山市农业(畜牧)局,省农科院:
根据农业部《关于编报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统计报表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以下简称“专项项目”)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计报表填报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统计报表编报工作,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统计报表〉的通知》(国农办[2004]303号)以及专项项目统计工作的有关要求,科学细致地采集、填报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严把统计报表填报和审核关
各有关单位在填报统计报表时,应正确理解各指标含义,确保统计口径一致。立项年度为2012年以前的项目(附件1表中前8个项目)务必对照农业部核定的各项目上年度统计报表(附件3)来填报今年统计报表,其中“上年结转”数据必须与农业部核定的上年度统计报表中“结转下年”数据一致。
三、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统计报表
各地应于3月25日之前,按单个项目填报“统计报表”(附件2),连同上报文件报送至省农业厅发展计划处(一式二份),并报送电子文档至ynnyjhc@163.com。同时,按照国家农发办的有关要求,地方各级农口部门要与同级财政部门联合审核、上报统计报表;州市级农口部门和财政部门在联合报送本地区项目统计报表时,除上报我厅外,须同时抄送省农发办。
联系人及电话:赵 岗 0871-65653570
附件: 附件1.统计项目清单.xls
附件2:报表首页.doc
附件2: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年度统计报表.xls
附件3.农业部核定上年度统计报表数.zip
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