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经信委2013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13-03-21    浏览次数:2

关于印发《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湘经信法规[2013]129号

 

各市州经(工)信委,省直各行业管理办公室,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各市州无线电管理处:

  现将《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3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2013年省经信委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省委、省政府“率先建成法治政府”总体要求,深入实施“一规划两规定六办法”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深入践行“规范、和谐、高效、廉洁”的行政理念,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全面提升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为加速推进全省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着力强化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严格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执行省经信委《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处室要在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草案正式上报委务会之前,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

  3、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严格执行省经信委《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凡是符合《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要求的重大行政决策,都应进行听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处室要提出听证计划,会同法规处制定听证方案,具体组织举办听证会,制作听证报告,将听证笔录和听证报告一并提交委务会,并向社会公布意见采纳情况。

  4、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省经信委《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和《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强化起草处室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办理主体责任、办公室初审和管理责任、法规处审查和监督责任,确保规范性文件管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效力时限规定,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加强规范性文件网上公布管理工作。

  5、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开展社会稳定、环境、经济、安全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二、着力强化重点领域立法

  6、全力推动《湖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出台。坚持”开门立法”,通过网上征求意见和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开展立法调研。切实改进立法文风,围绕问题的实质性解决开展立法,做到内容精炼、具体、明确、管用,有可操作性和创新性。切实把握计划进度,全力推动《条例》年内出台。

  7、扎实开展立法调研论证工作。按照立法规范和要求,对能源运行保障和铁路专用线管理等立法相关情况进行全面、系统、深入调研,修改完善送审稿文本,推动进入出台计划。

  8、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立法项目储备。围绕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大局,选取若干重点项目进行立法预研,开展立法前期工作,推荐进入省人大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库,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9、提高立法项目征求意见办理的质量。严格执行立法项目征求意见办理流程。各承办处室要认真研究,及时上报反馈意见,充分、负责地反映实际情况,并将反馈意见送法规处备案。

  10、做好政府规章清理工作。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湖南省实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办法》、《湖南省铁路专用线管理办法》等相关地方政府规章清理工作。

  三、着力强化法律法规实施

  11、加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法律法规实施。落实行政机关要带头严格执法要求,忠实于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纠正选择性执法、有法不依、行政不作为等行为。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认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认真执行《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行政执法案卷规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按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开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定和修订工作。全面清理和制定电力行政、新型墙体材料及散装水泥推广应用、铁路专用线管理、节能及清洁生产、无线电管理、信息化六个方面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加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管理制度。

  13、完善行政执法项目制度建设。把行政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执法权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湖南省信息化条例》所设的19项行政执法项目逐一梳理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工作制度,并按规定将有关项目纳入行政审批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

  14、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落实省政府《湖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严格执行省经信委《行政复议工作制度》,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履行复议被申请人义务,加大案件的和解、调解力度,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15、深入开展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将创建活动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要求和重点,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加强行政执法案卷和案例规范,抓好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按照考核评议标准对创建单位和示范单位进行考评,对经考核评议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创建单位,由省经信委命名为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已命名的示范单位年度复查考核评议达不到优秀等次的,取消示范单位称号。

  四、着力强化依法提供服务

  16、推进政府服务法治化。深入贯彻实施《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坚持依法提供服务,推行政务服务系统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坚持阳光行政,推动政府服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强化政府服务保障和监管。推行全系统政府服务工作考核和通报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推进政府服务法治化。

  17、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加强和改进政府服务,大力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深化信息技术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强化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政务系统应用。进一步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运行和网上办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的环节、手续和时间。

  18、推动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扎实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工作,通过机关网站实现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公众参与、政民互动、电子监察等功能。

  五、着力强化法制宣传教育

  19、突出宣传教育重点。落实《全省经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抓好宪法、基本行政法律法规、工业和信息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等的学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20、创新宣传教育形式。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利用内部刊物、网站、墙报等多种途径和手段,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园区”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委务会前学法、举行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组织开展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知识集中培训。

  六、着力强化组织推动

  2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经(工)信主管部门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要将依法行政与工业和信息化各项工作一起研究、部署、落实,及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实践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加强各级经(工)信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22、健全工作机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各级经(工)信主管部门绩效评估考核,建立科学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作用。推行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经验交流,加强指导监督,统筹推进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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