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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项目年度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1    浏览次数:1

省级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及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及时了解和反映本计划项目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2006 -2012年立项的正在实施的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项目2012年度执行情况和2011年、2012年验收结题的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项目分别实施在研项目执行情况调查统计和已验收结题项目跟踪调查统计。现就有关具体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1. 列入2006—2012年度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且2012年仍在实施的项目;

  2. 2011年、2012年验收结题的项目。

  二、调查内容:

  1. 2012年度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调查表(由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填写);

  2. 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已验收结题项目跟踪调查表(由已结题单位填写)。

  3. 各市(区)2012年度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3000字,内含项目执行情况、问题、意见及建议等,由各市(区)科技局报送)。

  三、报送要求:

  1. 以上调查内容书面材料每项报送一份,并附电子版。

  2. 西安市、西安高新区和省级有关部门归口管理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独立报送,除西安市外其他各市(区)项目由各市(区)科技局审查汇总后统一报送。

  3. 报送时间:西安市、西安高新区和省级有关部门归口管理的各项目由承担单位在2012年4月1日前报送,各地市归口管理的项目由市科技局在4月15日前统一报送。

  4. 报送地址:电子版直接发送到邮箱:zdcxzx2007@126.com,请以项目编号作为邮件主题发送。纸质版请交到陕西省科技信息研究所科技统计分析中心。

  地址:西安市雁塔路南段99号

  四、注意事项

  1. 开展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检查以及已验收结题项目跟踪检查是完善科技计划管理、落实追踪问效制度的一项具体措施,请各项目管理部门务必按本通知要求,组织好本次调查活动,协助并督促各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做好检查和总结,按照项目计划及任务书的内容,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填报《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调查表》及《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已验收结题项目跟踪调查表》。

  2. 对不按时提交《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调查表》及《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已验收结题项目跟踪调查表》的项目承担单位,将不再受理其所报项目,并将在陕西省科技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3. 已验收结题项目的验收结题标准以通过省科技厅产业处验收并取得验收证书为准。单位确实已经结题两年以上但并未取得验收证书的,可转填跟踪调查表并由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4. 确因客观情况不能填写调查表的,由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5. 《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调查表》、《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已验收结题项目跟踪调查表》及项目清单下载地址:www.sninfo.gov.cn。在通知通告内搜索该通知名称,在通知后附有附件。

  联系人:  施  蕾

  联系电话:85527875

  传真:85527875

  E-mail: zdcxzx2007@126.com

  附件1:调查清单1.xls

  附件2:调查表(验收)2.doc

  附件3:调查表(执行)3.doc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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