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科〔2013〕24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进一步促进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按照《海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和考核暂行办法》和《海南省重点实验室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对2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35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了考核评估。
根据报送的考核材料,经现场答辩质疑和专家组审核评估,“海南省黎药资源天然产物研究与利用重点实验室”、“海南省热带药用植物化学重点实验室”和“海南省热带水生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等3个重点实验室考评结果为优秀;“海南省两栖爬行动物研究重点实验室”等24个重点实验室考评结果为合格;“海南省农作物分子育种重点实验室”考评结果为不合格。“海南省热带香料饮料作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海南省包装薄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海南省非织造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海南省超滤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海南省变压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5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评结果为优秀,“海南省热带兰花产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8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评结果为合格,“海南省航空管理信息技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海南省教育软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评结果为不合格。
考评结果不合格的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予以撤销。
请各依托单位认真总结经验,针对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的目标和任务,加强建设和管理,促进我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高科技创新水平。
附件:1.2013年省级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结果.doc
2.2013年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核评估结果.doc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3月20日
(联系人:发展计划处蒙巍 联系电话:65339913)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