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俊军副厅长到省国资委商洽省属重点企业对口援建边合区事宜

发布日期:2013-03-20    浏览次数: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12〕77号)关于加快建立省属国有大型企业对口援建边境经济合作区合作机制的有关要求,2013年3月15日,省商务厅杜俊军副厅长率厅外资处相关工作人员前往省国资委,就省属国有大型企业与省边境经济合作区“结对子”相关事宜,与省国资委副主任赵玉林及有关处室负责人进行了商洽。

  首先,杜俊军副厅长介绍了商务厅作为沿边开放的主管部门,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12〕77号)相关政策取得的初步成效,当前边合区对口援建合作机制推进情况及省级边合区升级进展情况。杜副厅长表示,促成省内国有大型企业与省边境经济合作区的对口援建是落实77号文件的要求,不仅能在找准园区功能定位、培育优势特色产业、拓展融资渠道、促进招商引资、完善管理体制等方面实现对园区的帮扶,也是我省国有大型企业利用“两种资源、两种市场”,促进企业“走出去”的重大机遇。希望能在省国资委的支持下,共同推进对口援建工作,达到企业和边合区共赢的目的。

  赵玉林副主任介绍了省国资委的主要职能、省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等相关情况。赵主任表示,省国资委高度重视77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将在对口援建中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协调工作。赵副主任强调,对口援建不是单一的帮扶,更重要的是依据企业发展的优势和特色,充分发挥对口援建的合作功能。

  经过协商,双方达成共识,初步确立了“以合作共赢为基础、以项目合作为支撑、务实推动为目的”的基本原则,并明确了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确定了对接和联系的处室。相关负责处室应加强沟通合作,充分做好分析、摸底和调研工作,将对口援建目前开展的“兴边富民”、“四群”教育等已经形成的工作机制紧密结合,分别征求企业和边合区意见,有序地开展对口援建前期工作。二是初步明确了工作时限。双方应加紧推进合作工作,力争在今年5月底以前促成各边合区与企业达成合作意向,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或对口援建协议,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果。三是举办“边合区发展项目推介会”。适时举办边合区发展项目推介会,邀请省属重点企业参加,增进企业和边合区的了解,签订更多合作项目。四是加强业务指导。双方强化对合作双方边合区、省属企业的工作指导,推动对口援建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