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3-03-22    浏览次数:3

  按照《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2010年市政府令第26号)要求,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2010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基础上,组织对现行规范性文件再次进行了清理。经审议确定:截至2012年12月底,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7件,废止6件,失效2件。现将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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