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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一力:旅游法实施在即 旅行社“归去来兮”

发布日期:2013-09-24    浏览次数:1

    今年十一黄金周,市场上旅游线路产品报价较往常有明显上涨,一时成为社会上关注的焦点。对此,行业向社会解释旅游团费上涨是理性回归,是旅行社按照《旅游法》有关规定调整经营模式的结果。其实,涨价只是一种表象,即将正式实施的《旅游法》中,很多条款内容与旅行社具体操作密切相关。那么《旅游法》实施究竟会对旅行社意味着什么?本报记者采访了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一力。

    记者:《旅游法》实施在即,一段时间以来,旅游行业特别是旅行社界对如何贯彻落实好法律的要求,进行了广泛的学习交流和务实的经营策略调整,对此您怎么看?

    杜一力:旅游人对《旅游法》有很多感受。《旅游法》征求意见过程中,旅游经营者对法律的制定“前所未有的关注”,提意见的人多,提的意见也多;《旅游法》4月26日颁布以后,业者对《旅游法》的研究学习“前所未有的深入”,各种解释、各种理解版本在网上流传,在业者中交流;眼看《旅游法》施行日期逼近,一批业者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进行了“前所未有的主动调整”。乐观者说旅游市场开始出现“归去来兮”新态势;观望者看到更多的后续困难。这是一个调整期,有很多问题需要摆到桌面上认识、讨论。共识无价。

    这是一次艰难的重启,但是这一次是旅游行业的自觉、自正和自度

    记者:一些旅行社对即将实施的《旅游法》表现出一种格外“谨慎”的态度,在旅游价格上更是“犹抱琵琶半遮面”,社会对此产生诸多误解和质疑,您对此如何看待?

    杜一力:“旅游价格上涨”,重启开始。国庆旅游价格上涨,是一个红灯停、绿灯行的准确信号。虽然旅游者对此有“借机涨价”的误解,但多数人还是认为“旅游回归本质,价格上涨也要鼓掌”。

    在市场上走一圈,看到所谓涨价,其实是几家知名旅行社领衔,尤其是出境游旅行社为主,正在按调整经营模式的要求,向市场报出了价格和推出了新的合同。虽然对市场走势拿捏不准,犯嘀咕,但这些旅行社都站了出来,向游客和媒体说明和解释旅游涨价的前因后果,其间有对零负团费经营模式的检讨,有对《旅游法》规则的认识和认同。这些经营者就是推行新的旅游模式的第一方阵。站在第一方阵的人,代表了旅游行业回归规范经营的新态势。

    这是一个起点,《旅游法》的顺利实施,还要过五关、斩六将。但是起点很重要,说明旅行社已经开始根据《旅游法》有关规定主动调整经营方式、纠正传统经营模式,说明这些旅行社有了依法经营的意识,还说明旅行社对“老模式”并非钟情而实属无奈,也反映了旅行社行业重塑旅游经营模式的再一次启程。因为在20年的市场竞争中,旅游行业已经是数度“整顿”,数度“调整”,数度反复,一步一步,现有的模式从起初的暗地操作,到灰色地带,后来基本成了气候,还形成了路径依赖,重新调整肯定非常困难。这是一次艰难的重启,但是这一次是旅游行业的自觉、自正和自度。

    记者:您刚才提到,《旅游法》的正式实施只是一个起点,那么,在今后具体实施过程中将充满多方“博弈”,可能会有“重生”,也会有“消亡”。您认为在这种博弈中是否存在社会共识?促使这种博弈转向的真正动力又是什么?

    杜一力:这个里边有相当的共识。《旅游法》是个高压线,谁都不想违法。旅游业的“自觉”,还不仅是不想违法这么“初级”,而是有大批旅游业者真的希望把原来的经营模式“彻底埋葬”。所以,议论者不断在判断,零负团费气数该尽了。

    零负团费是个怪圈,是行业低级化的表现,这是业者同仁的心里话。零负团费就是最简单的价格竞争,席卷整个行业,有追求的旅行社也在其中。低层次竞争对旅行社业的正常成长有害:做一个团赌一次团,利润不保证,对接待方控制不力,对导游管理不力,眼看企业的资源变成一连串的个人利益。“四低”运行,尊严不存,发展不力。业内资深人士深刻地认识到,这些年旅行社行业在不规范中良莠不分地“活了下来”,主要是因为“三大市场”次第发展,国民旅游爆发性增长,机缘性的市场持续出现,“百俊遮一丑”,“大市场”掩盖了不规范经营对行业和企业的致命伤害。“求变”,旅游业者的内在动力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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