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将被收取学费。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引起关注。
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是否会增加研究生的经济负担?如何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硕士生每年学费不超8000元,博士生不超1万元
《意见》明确,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硕士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博士生每年不超过1万元。学费标准实行适度从低,综合考虑了研究生经济承受能力,以及现行本科生学费标准、部分中央高校试行研究生收费制度的情况。
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主要是从哪些方面考虑的?
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普通高校的本科生、大专生已在上世纪90年代实行了收费制度,但研究生仍是收费与免费并存。“研究生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应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相关负责人强调,我国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不健全,既不利于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建立,也阻碍了研究生奖助政策的完善和研究生财政拨款的增加。
对此,清华大学副校长袁驷认为,高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从2006年开始在部分高校试点,清华大学也进行了探索和实践,逐步建立了“三助(助教、助管、助研)”和“奖助贷”体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正如《意见》所说,“成本分担机制不健全、奖助政策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使研究生学习的自主性、积极性尚未充分发挥。
增加奖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硕士生不低于每年6000元,博士生不低于1万元
每年8000元到1万元的学费,三年下来是笔不小的费用。收费是否会增加研究生经济负担?
三部门负责人解释说,在实行全面收费的同时,会全面加大对研究生的奖助力度,从制度设计上确保研究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建立健全多元奖助政策体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制度。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将现有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年1万元,硕士生资助标准不低于6000元。
——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力度。高等学校要按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建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加大对优秀研究生的激励。标准为博士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2万元。每年奖励4.5万名,其中,博士生1万名,硕士生3.5万名。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
——完善配套政策措施。高校综合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就学。同时,提高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限额,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各项奖助政策的基本定位是: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注重奖优;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注重公平;助研、助教、助管津贴注重酬劳。这些政策实施后,研究生所获资助总体上超过其应缴纳的学费。
通过完善投入机制改革,激励研究生潜心学习,提升教育质量
2011年,我国在读研究生总数164.6万人,位居世界前列,已成为研究生教育大国。从教育层次看,在读博士生27.1万人,占16.5%;在读硕士生137.5万人,占83.5%。从学位类型看,博士生绝大部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中,学术学位占75.7%,专业学位占24.3%。从培养单位看,普通高校研究生人数占全国总数的96.5%,科研机构等其他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占3.5%。
尽管研究生教育稳步发展,但总体上看,研究生教育的培养质量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方面仍存在培养经费供需矛盾突出、成本分担机制不够健全、奖助政策体系不尽完善等问题。而此次出台的政策措施,将在完善财政拨款制度、完善奖助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收费制度三方面进行改革。
对此,云南民族大学民族研究所研究员杨宗亮认为,“研究生教育收费,既能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又通过提高奖学金、助学金标准给予资助,对研究生的学习会是一种激励。”(摘自2013年3月23日《 人民日报 》第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