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民福发〔2013〕8号
各区县民政局:
根据《上海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养老机构年度验审办法》规定,为加强本市养老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现将2012年度全市养老机构年度验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审范围
2011年底前已领取《上海市养老机构执业证照》的养老机构。2012年当年登记执业的养老机构,自下一年度起参加年度验审。
二、验审部门
市民政局和各区县民政局是本市养老机构年度验审的行政主管部门。
市民政局负责对市属养老机构实施年度验审,市社会福利中心、市众仁慈善服务中心配合做好业务指导。各区县民政局负责对辖区内批准设置的养老机构实施年度验审,年度验审结果汇总后上报市民政局备案。市民政局将对区县民政局的年度验审结果抽样复核。
三、验审内容
(一)重点验审内容
1、养老机构的变更、解散,是否按照设置审批程序办理变更、解散手续。
2、养老机构单床建筑面积、单床使用面积是否达标。
3、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是否符合《上海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等有关规定,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管理措施。
4、养老机构的卫生防疫(含食品安全)是否符合有关部门规定。
5、养老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护理人员等配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6、养老机构信息化管理是否应用养老机构日常管理信息系统,符合有关规定。
7、养老机构是否发生导致被服务人员死亡的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群访闹访事件和投诉等。
8、养老机构是否存在包床、超床位收住等情况。
(二)一般验审内容
1、是否符合《养老设施建筑设计标准》规定。
2、是否符合《上海市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基本标准》(暂行)规定。
3、养老机构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的名称是否一致。
4、养老机构所在地与核准的场所是否一致,是否挪作他用。
5、养老机构的收费和支出情况。
6、养老机构募集财物的数量及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7、养老机构是否从事超越服务范围的活动。
8、养老机构有无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执业证照等行为。
9、养老机构执业证照期限是否到期。
10、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四、验审程序
1、养老机构申领、报送书面年度验审报告书和其他有关验审材料。同时,在养老机构日常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有关材料。
2、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审核书面及网上年度验审材料。
3、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对养老机构实施材料及实地验审。
4、民政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检查意见,反馈养老机构年度验审报告书,加贴年度验审标识,发还执业证照及副本。
5、民政行政主管部门网上通报年检合格和年检不合格机构名单。
五、验审要件
1、《上海市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照》及副本。
2、《上海市养老机构年度验审报告书》。消防安全一栏附有消防机构全面检查出具的2012年《上海市消防监督检查意见书》(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还应提供由具备认证资质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出具的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3、养老机构年度验审自查小结。
4、养老机构年度财务报表。
5、审计报告。
6、其他有关材料。
六、时间安排
2012年度全市养老机构年度验审工作,自发文之日至2012年5月底结束。3月为养老机构自查和申报阶段,4月为民政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验收阶段,5月为市局汇总阶段。
七、工作要求
1、各区县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规范有序地推进年度验审工作。要明确规定各养老机构严格按照《上海市养老机构年度验审报告书》的事项和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机构现状,实事求是地开展好自查,自查工作小结要认真总结年度验审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并对重点验审内容予以重点说明。
2、各区县要加强协调,部门联动,会同消防等部门做好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养老机构要重点检查,并跟踪其整改过程和整改结果。要举一反三,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3、各区县要严格把关,严格审查,积极认真地做好年度验审工作。对符合年度验审条件的养老机构,准予继续执业;对不符合年度验审条件养老机构,整改期限不超过半年,在规定时限内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为年度验审不合格。
4、今年试行网上年度验审,与书面年审同步进行,明年起将逐步过渡到全面网上年审。区县年度验审工作总结及数据汇总(附件一、附件二)等材料请在5月31日前上报市局备案。
附件:
一、《2012年度区县养老机构年审情况汇总表》(表一)
二、《2012年度区县年审不达标养老机构情况汇总表》(表二)
上海市民政局
2013年3月14日
附件一:
2012年度区(县)养老机构年度验审情况汇总表(表一)
区县(盖章)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总数 | 法人性质 | 机构性质 | 申办主体 | 执业时核定床位数 | 现核定床位数 | 消防安全证明% | 卫生防疫证明% | 实有工作人员 | 护理员 | 建筑设施 | ||||||||||||||
总数 | 年审合格数 | 需整改数 | 不年审机构数 | 事业法人 | 民非法人 | 企业法人 | 其他 | 公办 | 民办 | 市区县政府 | 街道镇(村集体) | 企事业单位 | 个人 | 绿化面积 | 建筑总面积 | 单床建筑面积 | 使用总面积 | 单床使用面积 | ||||||||
1 | ||||||||||||||||||||||||||
2 | ||||||||||||||||||||||||||
3 | ||||||||||||||||||||||||||
4 | ||||||||||||||||||||||||||
合计 |
区(县)民政局分管局长签字: 填表人: 填表日期:
附件二:
2012年度区(县)养老机构年审不达标机构情况汇总表(表二)
区县(盖章)
序号 | 不达标机构名称 | 不达标原因(在相应项目下填写数字或打勾) | 备注 | |||||||
床位数 | 单床建筑面积 | 单床使用面积 | 无障碍设施 | 消防 | 食品卫生 | 人员配比 | 信息化 | |||
1 | ||||||||||
2 | ||||||||||
3 | ||||||||||
4 | ||||||||||
5 | ||||||||||
合计 |
区(县)民政局分管局长签字: 填表人: 填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