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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3-03-25    浏览次数:2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京郊农村广大干部群众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发展和保护农民利益,大力推进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工作力度,农业农村经济实现平稳健康发展,初步探索出一条特大城市推进“三农”工作的新路。

  在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为此,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授予张运涛等10名同志为北京农村经济发展“十大”杰出典型荣誉称号,授予侯引绪等10名同志为北京农村经济发展“十佳”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朝阳区高碑店乡等246个单位为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进步,为推动京郊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埋头苦干、扎实工作的敬业精神;学习他们情系群众、一心一意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的奉献精神;学习他们与时俱进、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学习他们互帮互助、众志成城的团队精神,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为率先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而努力奋斗。

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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