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委管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
按照省民政厅《 关于开展省本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12年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湘民函[2013]41号)文件要求,现将开展委管行业协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12年集中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重点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
(二)党政领导干部兼职情况;
(三)党组织组建和党员情况;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否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和专职的财会人员;是否有抽逃开办资金和偷税漏税等违法违纪问题;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合理及劳动用工落实情况;是否及时办理变更和有关备案手续等。
二、年检材料
(一)行业协会需报送的材料:
1、《2012年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三份);
2、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一份);
3、《社会团体评价系统信息采集表》;
4、党组织成立批复;
5、分支机构简单活动情况报告;
6、社团法人及分支机构登记证书(副本)。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1、《2012年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三份);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原件一份);
3、已经取得许可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提交许可证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4、党组织成立批复;
5、登记证书副本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三、年检方式
1、各委管行业协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录湖南民间组织信息网(http://hunanmjzz.mca.gov.cn),在“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省本级社会团体评价系统信息采集表》,如实填报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检材料提交时间为4月15日,电子版同时发送hncy82212962@126.com。
2、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对年检材料初审签章后,与省民政厅开展集中年检。集中年检时间为4月下旬,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年检要求
请各委管行业协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年度检查工作,认真按照年检工作方式、程序、时限和要求进行年度检查,如实填报年度检查材料,按时参加集中年检,通过年检工作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更好的发挥应有的作用。
五、联系方式
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 郭凤 0731-88955370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