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连快”值得欣喜持续增收“很考人”

发布日期:2013-03-26    浏览次数:2

  唐仁健:

  对于农民增收,我想谈四句话,也就是四个“很”字。

  第一,这十年农民增收形势“很可喜”。每年增收的速度平均在8%以上,尤其是最近三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年缩小。由2009年的3.33∶1,到去年的3.10∶1。这是十年来的完美收官。

  第二,全面小康阶段农民增收“很重要”,关键和基础都在农民。在收入分配方面,我认为今后最需要关注的还是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只要把农民的收入搞上去了,我们讲的收入差距,或者不公平,很大程度上就能解决。中国能不能迈过“中等收入陷阱”这道坎儿,我认为关键也在农民。在稳粮和增收中,增收很重要。稳粮主要关系的是稳定,稳定是基础;增收,主要关系的是发展及发展的动力。扩大内需的重点、难点其实还是在农村市场。在今后世界经济依然低迷、不确定因素依然很多的情况下,发展靠什么?我认为还是要牢牢盯在农村和农民的身上。

  第三,继续推进农民增收“很困难”。去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是7917元,在四个构成中,第一是打工或工资收入,去年占到了43.5%。如果再加上农民家庭收入中的二三产收入,约10%,非农收入已经超过了53%了。第二是农民家庭经营收入,这一块占44.6%。第三是财产性的收入,去年这个数据只有3.1%。不仅没有增长,好像还降了一点,几乎到了可以忽略的地步。还有一个转移性收入,约7%到8%。

  第四,今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很考人”。今后这八年,怎么促进农民增收,我认为很多方面都很困难。农民收入的这四部分中,比如说工资性收入,到底怎么办?我们现在一面在推进城镇化,富裕农民要减少农民。今后要把那1亿的“80后”、“90后”的新生代农民工尽快吸收进城,真正给他们完整的社会保障。但是2.6亿农民工,即使把这些人只转移一半,加入了城市的户籍,他的收入统计就不在农民里面了,这怎么办?现在打工收入有43.5%,一半农民工转走是什么概念?现在因为他的身份还是农民,所以统计的时候还算农民收入,今后如果转为城市居民,这一半减掉以后从哪补?这个问题非常严峻。当前人口红利在减少,或者说快没有了,这种情况下怎么办?

  尹成杰:

  让农民富裕起来,实现农民收入“双倍增”目标,是当前“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近年来,我国农民收入实现了连续快速增长,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呈现收敛迹象,特别是农民收入增幅连续三年快于城市居民收入增幅,这是一个好的势头。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农民增收仍然面临新压力、新挑战。

  第一,农业经营收入比重持续下降。近年来,我国农民收入构成中,外出务工收入比重持续大幅增长,家庭经营收入明显缩小,现在占比已经不到50%。第二,城乡收入绝对差距仍在拉大。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已经连续三年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从2009年3.33∶1的历史最高点,下降到2012年的3.10∶1。但是从绝对差距来看,城乡收入差距仍在扩大,2009年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是12022元,2012年拉大到16648元,呈逐年扩大态势。第三,农民收入不平衡性态势明显。从全国来看,农民收入前十位还是沿海发达省份,一些粮食主产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农民收入排位还相对靠后。第四,农民收入不稳定性显著增强。农产品价格波动频繁,农民外出就业流动性大,财产性收入受多重因素制约,转移性收入占比较低,仍是影响农民增收的重要因素。

  黄守宏:

  农民增收问题,是关系现代化建设战略全局的重大问题。无论是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还是优化收入分配结构、缩小区域城乡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其前提和基础都在于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让农民富裕起来。抓住这一问题,不仅抓住了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也抓住了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抓住了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关键。

  在农民增收这个问题上,我是亦喜亦忧、喜忧参半。喜的是,农民增收实现了创历史纪录的“九连快”,特别是近三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出现了由持续扩大向逐年缩小的初步转变态势。忧的是,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仍处于历史高位,目前收入之比超过3∶1,远高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1.86∶1的水平。而且城乡居民收入的统计口径还不相同,城镇居民是可支配收入,农民是纯收入,如果都按可支配收入同一口径统计,城乡收入差距还要大。可以说,目前收入分配中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收入倍增”目标,即城乡居民人均收入2020年比2010年翻一番。对此,社会上有不同解读。我个人认为,“收入倍增”不是要求一样快、齐步走,而应是让包括农民在内的低收入群体特别是穷人的收入增长得更快一点。否则,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局面难以改变,小康社会的质量也要大打折扣。

  张红宇:

  让农民持续增收就要有一个实现农民收入超常性增长的目标。我认为如果不实现农民收入的超常性增长,尽管我们实现了倍增,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然是存在的。所谓的超常性增长,一是农民收入增长要超过经济发展速度的增长,二是农民收入增长要超过城市居民收入增长的速度。

  政府在农民增收方面要有所作为。首先,要有一个目标,现在城乡居民收入倍增已经是大家的共识,但是缩小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还应该有一个更清晰的目标。我们能不能设想到2015年,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由现在的3.1∶1,缩小到2.5∶1左右,到2020年能不能缩小到2∶1到2.5∶1。现在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地区都有一些星星点点城乡居民收入差异不那么大的典型。下一步能不能将这些典型推广,形成燎原之势在全国放大,政府是可以有所作为的。其次,政府要帮助农民,在农民收入增长方面打攻坚战。再次,要有一个考核机制。2020年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级政府的绩效考核,一定要把民生问题,特别是农民收入作为最重要的要求来通盘考虑。

  唐园结:

  2012年,农民增收实现“九连快”。中西部地区增速普遍超过东部地区,我们多年期盼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的态势初步显现。农民增收出现好形势,不仅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而且为宏观经济发展拉动内需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物质支撑。

  然而,不能忽视的是,尽管有了“九连快”,但城乡居民收入的绝对差距仍在扩大,农民收入的水平仍处于低阶段、低水平、低基础之上。农民收入的增长还带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影响农民持续增收的不确定因素还在增长,扩大农民增收依然是农村工作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完全可以说,关注农民增收就是关注当下中国“三农”问题的核心,就是关注当下中国城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点,就是关注当下中国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中国的现实国情告诉我们,“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只有农民实现全面小康,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才能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国梦才能成真。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在持续发酵。欧美制造业回归声势高涨,东南亚制造业异军突起,我国制造业出口面临巨大的挑战,农民工资性收入前景出现了新的不确定因素。为了保证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的好势头不中断,我们必须走多元化、多渠道增收之路。在千方百计稳定农民工资性收入的同时,当前要落实好中央1号文件部署,更好地挖掘农业农村内部增收潜力,不断扩大农民经营型收入,努力形成农民增收的内生机制和长效机制。着力培育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还要完善提高农民转移性收入的政策,探索扩大农民收入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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