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信委、煤炭局,各煤炭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煤炭经营市场秩序,根据《甘肃省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现将2013年度全省煤炭经营资格证换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时间
2013年4月15日至5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换证对象
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于2013年5月31日前到期的所有煤炭经营企业,均需参加本次换证。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煤炭经营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确定专人负责,认真安排组织,尽早通知本辖区内煤炭经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换证。
(二)各煤炭经营企业申请换证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企业代码证复印件
4、煤炭经营资格证申请表
5、当地环保部门证明
6、计量设备、质检设备
7、土地使用证、平面图、租赁协议
8、2010、2011、2012三年企业缴税凭证复印件
(三)各市、州须在4月15日前汇总企业资料、完成初审工作、审核确认资料完整后,加盖公章统一上报省工信委。
附件:煤炭经营企业资格证申请表
联系人:安子祎
电 话:0931-4609235,15095341025
甘肃省煤炭经营资格管理办公室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