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工信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1〕47号)精神,推动铁合金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进一步做好铁合金准入公告管理工作,按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前三批准入公告企业监督检查工作
各州市工信委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铁合金、电解金属锰行业准入条件和公告管理要求,对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对前三批准入公告企业(附件1)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核查企业法人名下所有铁合金资产是否存有应淘汰的落后产能,除尘设施是否配备、运行是否正常,提出核查意见或限期整改意见,并如实填写铁合金准入公告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铁合金准入公告企业检查意见汇总表(附件3)。
二、组织第五批准入公告申报工作
各州市工信委要本着“企业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积极组织辖区内铁合金生产企业开展第五批准入公告申报工作。在组织申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铁合金、电解金属锰行业准入条件的要求,以及没有合法(规)项目建设手续、主体工艺装备达不到准入要求、节能环保及综合利用设施不齐全、能耗环保指标达不到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验收、存有落后产能未淘汰等不予上报的原则,对申请准入公告的企业进行初审,如实填写《州市核实意见表》和《州市企业汇总表》(附件4附2、附3);并根据铁合金企业申请准入公告的程序及要求(附件4),指导初审通过的企业做好申报材料编制工作。
三、做好变更企业名称申报工作
各州市工信委要根据核查结果,对已变更名称或拟变更名称的已公告企业,按照铁合金准入公告企业申请变更名称说明(附件4附4)的要求,对企业相关证照、材料进行核实,并对变更后企业法人名下所有铁合金项目的情况进行核查后,如实填报《州市核实意见表》(附件4附2)。
四、其他
请各州市工信委抓紧时间、提高效率,将前三批准入公告企业监督检查情况,以及企业申请第五批准入公告、变更企业名称的相关材料(含电子版),于2013年5月10日前一并报送我委,以便我委及时组织核查后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附件均可于省工信委网站下载。
联系人:原材料工业处 杞耀光
电 话:0871-63518992(传)
邮 箱:YCL3518992@126.com
附件:1.前三批准入公告企业名单(云南省部分)
2.铁合金准入公告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3.铁合金准入公告企业检查意见汇总表
4.铁合金企业申请准入公告的程序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