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3年稽察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8    浏览次数:6

桂发改稽察〔2013〕 271 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全国发展改革系统稽察工作会议部署和全区发展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我委拟订了2013年稽察项目计划,现将计划下达给你们,请结合本市、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安排好今年的项目稽察监管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2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林小强 0771-2328333   13707816426)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13年稽察项目计划

 

  根据国家投资重点和稽察工作思路,为了做好投资监管服务,2013年重大项目稽察工作积极转变职能,围绕中央投资安排的重点,抓好对投资政策和计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并将稽察工作成果反馈到投资决策环节。2013年稽察工作重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稽察的重点行业

  1.对2012年中央投资项目的稽察。

  根据2013年国家发改委稽察办的工作部署,今年重点对2012年中央投资项目涉及的城镇化建设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政法基础设施类项目,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项目进行专项稽察。这部分项目原则上在上半年完成稽察,以便迎接国家稽察办的稽察。

  2.对我委各处室提出工作需求的项目进行稽察。

  对社会处提出的教育、卫生、医疗、民政项目,农经处提出的珠防林、海防林、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项目,工业处提出的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服务业处提出的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自治区能源局相关处提出的煤矿安全改造项目,经贸处提出的粮食仓储项目,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项目进行稽察。

  3.对2012年本级预算内基建投资项目的稽察。

  选择部分2012年本级预算内基建投资的代表性项目进行重点稽察。

  4.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进度的督查。

  计划今年一季度和四季度,分别派2-3个小组到14个市开展2012年度、2013年度中央投资计划进度的督查工作,请各市发改委做好相关配合和准备工作。

  5.配合国家发改委的稽察工作。

  此项工作要密切关注国家发改委对我区稽察项目的工作安排,我委原则上安排同志全程陪同,对稽察发现的问题,我们将及时协调有关单位做好说明和整改,请各市发改委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经过筛选,今年计划稽察的项目总数为77个,其中计划稽察项目73个、备选项目4个。计划稽察项目中2011年、2012年中央投资计划项目73个、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项目2个。73个项目涉及的行业如下:医疗教育等社会项目19个、“三农”项目9个、城市供气项目2个、城市供水项目6个、县级综合档案馆7个、煤炭安全改造项目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11个、粮食仓储项目2个、工业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4个、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项目4个、防灾减灾设施项目3个,教育设施(本级预算内基建)项目2个(详见附件1)。

  二、稽察的重点内容:

  对城镇化基础设施(城市供气、供水)项目,将加强前期工作落实、项目进度、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稽察。对政法基础设施类项目主要监督检查2012年、2013年投资计划执行情况。

  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将加强项目的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采购的设备、资金到位等方面,主要核查建设内容和投资的真实性。检查项目技术可行性、市场的容纳情况和投资效益。

  对各类防护林项目,重点加强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其他项目,将做好项目管理全过程、全方位的详细稽察。

  我委今年将做好项目稽察与投资决策的反馈和配合工作,除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外,还注重查找项目前期工作及有关审批(核准)的薄弱环节,寻找改进措施和办法。对稽察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情况,尽量为项目协调解决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在稽察工作过程中及整改复查阶段,尽量吸收专业处室人员参与稽察工作。

  

附件:1.2013年稽察项目计划表.xls

  2.投资项目报表填写说明.doc

  3.项目前期工作情况表.xls

  4.项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表.xls

  5.项目概算管理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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