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43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尽快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申报工作,并于2013年5月6日前将审查合格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等联合上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一式四份)和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和电子信息处(一式一份)。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内蒙古自治区经信委
2013年3月13日
联系人:康慧娟 联系人:赵 争
联系电话:0471-6659407 联系电话:0471-6610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