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春防工作督促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8    浏览次数:2

黔农办发[2013]77号

各市(州)农业委员会(畜牧兽医局):

  3月21日农业部召开了全国春季动物防疫督查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各地立即组织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督促检查。为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我委决定组织开展全省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督促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农业部春季动物防疫督查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情况。重点是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情况,包括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规模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情况、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统计上报和财政补助政策落实情况。

  (二)春防工作开展情况。春防工作整体部署情况;目标责任、免疫方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防疫经费落实情况,重点是疫苗配套经费以及防疫工作经费、免疫应急反应死亡和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村防疫员补助经费的落实情况;免疫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是免疫密度和进度以及免疫机制的创新情况;规模养殖场免疫程序以及免疫、消毒、用药、无害化处理等档案建立情况;免疫标识佩戴情况。

  (三)应急准备情况。主要是应急预案、体制、机制建立完善情况;应急队伍建立情况;防疫物资准备情况,重点是疫苗、消毒药品及防护用品等防疫物资调拨、储备、使用和登记管理情况。

  (四)动物卫生监管情况。重点是规模养殖场、屠宰场等有关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及动态监管情况;活畜禽跨省调运、动物交易市场、屠宰场的动物卫生监管情况;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设置及执法主体资格落实情况;检疫申报点建设及检疫工作开展情况;“瘦肉精”的监管情况(含检测情况、记录记载情况、检测试剂卡和档案保存情况)。

  (五)兽医实验室工作开展及申请考核准备情况。

  二、督查时间及范围

  督查组从2013年3月28日到4月16日,对市、县、乡、村随机抽查,重点检查规模养殖场、屠宰场、畜禽交易市场。

  三、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凭证)、看现场、走访养殖场户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等方式进行。

  四、督查要求

  (一)请接受督查的各市(州)及县(市、区)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并衔接做好督查有关准备工作。

  (二)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要与当地兽医主管部门交换意见,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要求。要认真撰写书面督查报告,突出重点,归纳提炼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分析总结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督查报告于4月20日前交委动物防疫检疫处。

  五、督查分组名单

  第一组:组    长:黄  晓

  成    员:吴黎辉、唐  宇

  督查地点:遵义市

  第二组:组    长:李敬丹

  成    员:孙龙伟、李  涛

  督查地点:贵阳市、黔西南州

  第三组:组    长:隆  华

  成    员:张  华、岳  筠

  督查地点:黔东南州、毕节市

  第四组:组    长:娄维高

  成    员:虞  娟、杨  扬

  督查地点:黔南州、铜仁市

  第五组:组    长:张元鑫

  成    员:罗险峰、余廷海、冉隆仲

  督查地点:安顺市、六盘水市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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