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享可享贷款贴息等优惠

发布日期:2013-03-29    浏览次数:2

  记者从人社部门获悉,哈市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可享受贷款贴息、社保补贴等优惠政策。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对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财政优先考虑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并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收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50%的财政贴息。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同时,对各类企业(单位)招用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企业(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