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快我省军民结合产业发展,巩固提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物质与技术基础,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37号)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军民结合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军民结合产业体现着国防科技与新兴产业的深度融合,代表着科技创新与现代产业的发展方向,是建立和完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先进国防科技工业的物质与技术基础,是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军民结合产业带动面广、产业链长,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平战转换性强,对于国防现代化和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十一五”期间,全省坚持走军民融合式发展之路,在完成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同时,大力发展民用航空、航天、核电装备、现代船舶与海洋工程等军民结合产业,初步形成军民融合、军地互动、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军工技术融入国民经济发展领域不断扩大,民营资本参与军工建设步伐加快,军民结合产业规模实力不断提升。但同时存在着民用航空航天及核电装备产业基础薄弱、船舶工业研发创新能力总体不强、军民结合产业规模实力与我省经济地位不适应等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我省军民结合产业发展的重大意义,适应国家国防与军事战略需求,围绕建立和完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结合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结合全省转方式调结构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军民结合产业,努力为国防现代化和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把握战略机遇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高端、高质、高效的发展方向,围绕国家重大国防科技工程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大力实施军民互动战略、创新驱动战略、区域带动战略、集群发展战略,加快发展技术先导性强、产业集中度高、资源消耗少、综合效益好的军民结合产业,努力为建设先进国防科技工业和经济文化强省贡献力量。
(二)方针原则。
1.以结构调整为主线。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和省区域带动战略,推进产业布局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做大做强。
2.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统筹国际国内、军品民品市场,着眼高端市场需求,打造名优品牌,增强核心竞争力。
3.以军民融合为基础。优化配置军民两用科技、经济、教育、人才、信息等资源要素,促进资源共建共享。
4.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建立军民结合型科技创新体系,促进军民两用技术产业化,提升军民两用技术转化能力。
5.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打破行业和市场垄断,扩大国内外交流合作,促进公平竞争与开放发展。
(三)目标任务。利用5年左右的时间,努力建设与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融合发展、以“十区、二十园、十品”为重点的军民结合产业体系。即:以重点市为中心,建设10个国内知名的军民结合产业聚集区;以军民结合重点企业为主体,建设20个军民结合产品研发制造产业园;以产业园为载体,加快发展航空航天装备、核电装备、船舶、海洋工程、游艇、车辆装备、大型机床、新材料制品、电子信息产品、民爆生产设备等10大类军民结合型产品。建成一批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校企合作与产学研基地;军工科技成果转化率达50%左右;培育形成一批省级名优品牌,主要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军民结合产业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长15%以上。
三、发展重点
(一)规划建设10个军民结合产业聚集区。推动军民结合产业在规划布局、项目实施、政策措施等方面与国家战略和我省区域带动战略衔接,打造与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融合发展的军民结合产业体系。重点以济南、青岛、烟台、威海、淄博、滨州、东营、潍坊、日照、济宁为中心,分别建设济南航空配套与维修产业聚集区、青岛大型船舶及通用航空制造产业聚集区、烟台海洋工程与核电装备制造及航空航天配套产业聚集区、威海中小船舶与航空地面装备及特种纤维零部件产业聚集区、淄博船舶配套与航空航天及核电装备产业聚集区、滨州船舶与航空制造及配套产业聚集区、东营海上钻采设备与游艇制造及配套产业聚集区、潍坊船舶及船用动力设备与航空制造产业聚集区、日照船舶与游艇产业聚集区、济宁特种电子设备及内河船舶制造产业聚集区等10个军民结合产业聚集区,形成高端引领、优势突出、特色鲜明、集聚发展的产业发展格局。
(二)规划建设20个军民结合产业园。以经济技术开发区或高新技术开发区为依托,以中央军工集团所属单位和省内骨干企业为主体,在军民结合产业聚集区内建设20个军民结合产业园。
(1)以中航工业济南特种结构研究所、山东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为主体,建设航空配套及维修服务产业园。
(2)以浪潮集团为主体,建设卫星应用服务设备与授时服务系统研发制造产业园。
(3)以青岛海利直升机制造有限公司、青岛中俄直升机有限公司为主体,建设中小型直升机制造、组装、配套、物流配送服务综合性通用航空产业园。
(4)以青岛海德威船舶科技有限公司为主体,建设先进通讯导航设备研发制造产业园。
(5)以烟台中集莱福士公司为主体,建设大型化、深水化、专业化海洋油气装备研发制造产业园。
(6)以烟台山东航天电子技术研究所等单位为主体,建设航天设备及配套材料零部件为重点的航天产业园。
(7)以山东核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和台海玛努尔公司为主体,建设核电装备研发制造产业园。
(8)以南山集团等企业为主体,建设航空航天铝材零部件研发制造产业园。
(9)以威海拓展纤维有限公司为主体,建设航空航天特种纤维零部件产业化工业园。
(10)以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为主体,建设航空地面装备研发制造产业园。
(11)以山东黄海造船有限公司为主体,建设远洋渔船及大型邮轮研发制造产业园。
(12)以淄博柴油机总公司为主体,建设绿色环保型船用动力设备研发制造产业园。
(13)以淄博三林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为主体,建设航空配套材料零部件产业园。
(14)以潍坊天翔直升机有限公司为主体,建设中小型直升机、无人机制造与配套工业园。
(15)以潍柴动力集团公司为主体,建设高端游艇动力设备研发制造产业园。
(16)依托滨州大高通用航空城,建设轻小型通用飞机研发制造与组装及配套、维修、物流服务综合性通用航空产业园。
(17)以泰安航天特种车有限公司为主体,建设军用特种车制造及配套零部件产业园。
(18)以中国重汽济南特种车有限公司为主体,建设军民两用重型车辆装备及零部件产业园。
(19)以山东钢铁集团为主体,建设船舶与海洋工程专用钢板及零部件研发制造产业园。
(20)以英特力光通信开发有限公司为主体,建设移动应急通信装备研发制造产业园。
(三)加快发展10大类重点产品。
1.航空航天装备。重点发展中小型直升机、水上飞机、无人机、轻小型固定翼飞机、平流层飞艇等通用飞行器;通用飞机发动机、航空配套设备、航空材料及零部件;抱轮式飞机牵引车、加油车、电源车、消防车、清道车、扫雪除冰车等航空地面装备;飞机重大改装及雷达罩等配套设备维修、航空轮胎及刹车片翻修等;航空工程研发设计、航空旅游观光、航空会展、航空俱乐部、飞行驾驶及维修培训等;北斗卫星终端、卫星应用服务、相关芯片、应用软件等北斗卫星服务技术装备。
2.核电装备。重点发展AP1000核电堆内构件、主管道、安全壳压力容器、结构模块、设备模块、硼注箱、稳压器等核岛设备;高低压变压器、高低温加热器、热交换器、泵类、阀门、风机、电缆、配电设备、电子控制、仪器仪表、中央空调、过滤器等常规岛设备;海水净化处理设备等辅助设备。
3.船舶。加快研制大型散货船、大型油船、大型集装箱船等大型船舶,科学考察船、测量船等海洋开发船舶,潜水作业船、打捞救助船、破冰船、挖泥船、疏浚船、起重船、海上风力发电船等特种工程船。巩固提升10万载重吨以下各类散货船、集装箱船、油船、客滚船、渔船等中小型船舶。启动实施豪华邮轮、多功能远洋渔船与节能环保型玻璃钢渔船、高效节能型大功率中速柴油机、船用通信导航系统的集成创新工程。同时,发展船用柴油机、锅炉、自动控制设备、探测报警系统、电子海图、自动舵、电罗经、定位仪、压载系统及材料零部件。
4.海洋工程。重点发展深水化半潜式钻井平台、多功能自升式钻井平台、浅海固定采油平台、深水钻井船、浮式生产储卸装置(FPSO)等海洋油气装备;深水半潜式起重铺管船、大型半潜运输船、高性能物探船、工程勘察船等海洋工程辅助船舶;深海遥控作业装备、深海机器人、多功能水下机械手、载人深潜器、海底管线深海焊接装备等作业装备;海上浮式石油储备基地、海上后勤补给基地、海上机场等大型海上浮式结构载体;海上风能及潮汐能发电装置等海洋资源开发利用设备等。同时,发展动力设备、发电机组、钻机钻具成套设备、井控设备、水下生产设备、海底电缆、特种钢材等海洋工程配套设备及材料零部件。
5.游艇。巩固提升豪华游艇、救生艇、观光艇、橡皮艇、帆船等,加快研制超大型豪华游艇、新材料游艇、新动力游艇等。同时,发展游艇配套淡水泵、发电机、起锚机、推进系统、通讯导航等设备及不锈钢件、铝合金件、高性能塑料件、内饰装饰材料件等零部件。
6.车辆装备。重点发展全轮驱动式越野车、大吨位越野车、电源车、静变电源车、移动加油车、多功能净水车、集装箱升降平台车、工程检测车、高原气源车、伪装勘察检测车、野战宿营指挥车等特种车。同时,利用军工技术,发展安全保卫专用车、城市环卫专用车、新能源与节能型汽车、微型汽车,混合动力型汽车、3G汽车等。同时,发展低能耗低排放车用发动机、车载动力电池、自动控制系统、车用关键电子元器件等配套设备及零部件。
7.大型机床。重点发展大型化、复合化、智能化、柔性化、集成化数控机床,高速度、大重型的大功率数控机床,高精度、高可靠性、数字化机床。同时,发展零件加工检测系统、断电保护系统、自动补偿系统、防震防碰撞系统、语音提示系统、智能化参数选用系统、设备维护智能支持系统、三维仿真、智能化刀具管理系统、高精度在线测量系统、刀具磨损补偿系统等车床设备及关键配套零部件。
8.新材料制品。加快研发特种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复合材料、晶体材料、碳纤维等新型材料及制品。重点发展用于航空航天的预拉伸板、锻件、型材、棒材等高性能铝材,用于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的高性能板材、型材、管材等。用于军工的高强度、高韧度、高老化、抗腐蚀材料及零部件。
9.电子信息产品。重点发展特种雷达、新型导航、电波信息技术装备、高性能移动通信终端、高端服务器、大容量存储芯片、新型传感器及敏感元器件、光通信器件等。
10.民爆生产设备。重点发展工业炸药自动化生产包装设备、现场混装设备、移动式地面站设备等;本质安全、低能耗、环保型专用设备;大产能、规格可调的全自动装药机;低功率、高效率、间隙大、容积小的乳化器和敏化机;工业雷管自动化装填设备、电引火元件设备、复合型高强度导爆管自动专用设备;民爆产品运输车、产品质量检测设备等。
(四)加快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平台。
重点建设威海拓展纤维公司的碳纤维工程化国家工程实验室、济南特种结构研究所的高性能电磁窗重点实验室、威海广泰空港的国家空港地面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烟台氨纶和南山铝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滨州大高通用航空高端装备技术研发中心、山东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的民用航空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哈工大(威海)的山东省船舶设计中心和高端游艇研发中心,烟台中集海洋工程研究院、海洋化工研究院的新型海洋防腐涂料工程中心、中船重工712所的电力推进装置实验室、潍柴动力的大功率船用中速机实验室、威海玻璃钢船艇研发中心、济柴气体发动机实验室。围绕电子信息、新材料、核电设备等重点领域,依托骨干企业创新优势,培育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
四、政策措施
(一)加快布局结构调整,培植产业聚集发展优势。按照“军民融合、陆海统筹、资源共享、聚集发展”原则,促进军民结合产业布局结构的优化升级。借助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作为国家战略的强大聚集效应和优惠政策环境,多层次多领域扩大对外招商,重点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和高端项目进入园区建设。鼓励同类企业和产品入园发展,形成“一园一品”产品集群。推进战略重组,培育带动力强的大企业集团,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资金、信息、技术、人才、物流等各类要素的高效有序流动,增强产业聚集发展、规模发展的能力。
(二)开拓军民两个市场,促进军地经济互动发展。抓住国家深化国防军工体制机制改革、鼓励社会资源参与军工建设的历史机遇,用好军品市场准入与退出制度和政策,及时发布军工协作配套项目,支持有实力企业参与军品市场竞争。通过组织军转民技术成果推介会、军转民项目合作洽谈会等形式,推进中央军工及其所属单位大力开拓民品市场。鼓励有实力的企业研发制造适销对路的军贸产品,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实施品牌战略,引导企业争创专精特新知名品牌,增强高端市场竞争力,不断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三)利用军民两种资源,增强军民融合发展基础。依据国家产业规划政策和省发展规划,结合重大国防科技工程和军工核心能力建设,发挥军民资源优势,加快军民结合产业发展步伐。发挥军工资源优势,着力发展与军品结构相似、技术相通、工艺相近、设备设施通用的高技术产业,重点推动兵器、航空、航天、核能、舰船等科技资源进入民用领域;推动军工计量、精密仪器、高端设备等开放共享,促进军工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发挥我省工业基础优势,鼓励民口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参与军工建设,推进民用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加快军民兼容的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军民融合发展的基础。
(四)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增强产业核心竞争能力。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吸引中央军工集团及其所属科研院所加盟,共建军民两用科技创新平台,建立完善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为骨干、产学研结合的军民两用科技创新体系。组织军工先进技术参与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重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选择重大科技项目进行军民联合攻关,推动传统产业的升级换代,促进军工技术向民用领域扩散。发挥各级各类创新主体作用,开展基础技术和关键技术攻关,参与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推进新产品研发。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促进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鼓励有条件高校设立相关专业,扩大企校合作,培养产业发展急需人才。落实人才政策,吸引各类人才参与军民两用科技创新和军民结合产业发展。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化产业快速发展环境。经省确定的军民结合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在立项审批、土地和海域使用、人才引进及生产资料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鼓励企业通过股权、资产收购等形式实施兼并重组。对于实施兼并重组的企业,鼓励金融机构进行信贷支持并给予利率优惠。鼓励军民结合企业入园发展,并享受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政策。省财政设军民结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企校合作、产品研发和资质认证。对适销对路的新产品在品牌创建、产品研发、资质认证及大型展洽推介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在省重点技改项目中增设军民结合技术装备类项目,享受专项资金支持。驻地在县(市)及乡镇的骨干企业符合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条件的,可直接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对于订购和使用首台(套)国产重大技术装备的国家及省重点工程,确定为重大技术装备示范(试验)工程,在项目审批或核准、信贷、进口设备减免税、设备折旧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积极支持军民结合企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军民结合企业上市融资或按规定发行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支持企业以重大生产设备设施、在建重大技改项目和重大装备作担保进行抵押融资。协调有关部门逐步开放低空空域及近海海域,为产业发展创造良好外部条件。
(六)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合力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相关政策和措施,优化军民结合产业发展环境。各有关市要明确军民结合产业发展工作部门,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工作机制。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协会联系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