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01    浏览次数:1

各区县市市政市容委、爱卫会办公室: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为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美丽北京、环境先行”行动,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2013年以“提高群众身边环境卫生质量”为主线,集中开展四次全市性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第一季度(1月28日至2月1日),以“迎接新春佳节,创建干净整洁城乡环境”为主题,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已布置并完成)

  (二)第二季度(4月22日至4月26日),以“迎五一国际劳动节,净化美化市容环境”为主题,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

  (三)第三季度(9月23日至9月27日),以“迎建国六十四周年,清洁首都环境”为主题,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

  (四)第四季度(12月23日至12月27日),以“迎接新年,打造清新优美环境”为主题,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

  二、活动内容 

  (一)清理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房前屋后、楼道房(楼)顶、“门前三包”责任区等群众身边的环境卫生,清除蚊蝇孳生地。

  (二)擦拭道路隔离护栏、交通站台、宣传栏、电话亭、邮政信箱、书报亭、果皮箱、灯柱等公用设施的环境卫生。

  (三)清除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地铁城铁口等人流密集区域的环境卫生。

  (四)清理高快速路、铁路沿线、车站、机场周边等进京第一印象区域的环境卫生。

  (五)清除捡拾公共花坛、绿(林)地内的环境卫生。

  (六)清理建筑工地、旅游景点周边及沿线、河(湖)道等区域的环境卫生。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县、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把提高群众身边环境卫生质量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按照“广发动、全覆盖”的要求,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组织,发挥党团员、机关干部的带头作用,号召驻地单位、广大社区居民、单位职工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消除卫生死角,做到责任区无堆物堆料、无暴露垃圾、无白色污染、无污水污物、无乱涂乱画、无非法张贴宣传品、无烟头痰迹,公厕管理符合标准干净整洁无异味,打造整洁、清新、优美的生活环境。在大扫除期间,围绕活动主题,全市统一开展当月的城市清洁日和各项宣传活动。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县、各相关单位要做好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电台等各种媒体,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组织引导社会单位认真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对重点工作、典型事例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每次活动后三天内,请各区县市政市容委将大扫除工作情况,按要求填写《环境卫生大扫除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市市政市容委,各区县爱卫办将活动情况简报及时报市爱卫会办公室。

  (三)加强督导,促进落实。市爱卫办、市市政市容委负责督促检查各区县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农委、市园林绿化局、市水务局、北京铁路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检查施工建设单位、进出京高快速路管养单位、各区县农村地区管理部门、城市绿地管养单位、河湖管理单位、铁路沿线管养单位做好责任区范围内市容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各级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做好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期间的检查执法工作,促进环境卫生责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2月28日

  (联系人:谢广庆、雷雯;联系电话:66056337、66056351;邮箱:xieguangqing@bjmac.gov.cnleiwen@bjma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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