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安监管﹝2013﹞25号
有关省辖市、省管试点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和规范尾矿库回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防止出现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豫政〔2008〕5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安全设施审批手续
(一)对回采采矿权已灭失的尾矿资源,回采企业应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号)相关规定取得尾矿资源采矿权后,方可向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取得尾矿回采安全设施批准手续;对回采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未闭库的尾矿资源,可直接向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取得尾矿回采安全设施批准手续。
对已闭库及无主尾矿库进行回采,回采企业应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豫政〔2008〕58号)相关规定,提供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同意回采的批准文件,方可申请取得尾矿回采安全设施批准手续。
(二)回采企业应编制《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并分别委托资质符合要求的评价和设计单位分别进行回采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和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安全专篇》。
按照尾矿库原设计等别,一至三等尾矿库回采项目,其安全预评价和设计单位应当具有甲级资质;四、五等尾矿库尾矿回采项目,其安全预评价和设计单位应当具有乙级或者乙级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应按照《尾矿库回采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编写提纲》的要求进行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和《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编制应参照《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专篇编写提纲等文书格式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2〕45号)相关要求编制。
尾矿回采处理后应有合法的堆存场所。尾矿库回采方案应全部采用干式方法进行外排式回采尾砂,不得采用湿式、水枪喷射、采砂船等方法进行内排式回采尾砂。危库、险库、病库在治理期间不得进行尾矿回采作业。
(三)企业应将委托有关技术机构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的《安全预评价报告》(附该尾矿库回采安全条件论证报告)报负有审查批准权限的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备案。
(四)企业申请取得尾矿回采安全设施批准手续,提请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时,应同时提交国土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手续,尾矿库回采《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按照审批权限由安全监管部门审查批准。
二、加强尾矿库回采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
(一)企业应在《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审查批准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向负责日常监管的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开工备案。
尾矿库回采开工前,企业应按照《河南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未按设计开采或未全部回采,造成安全隐患,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单位,使用风险抵押金用于隐患治理。
(二)尾矿库回采后继续使用的,必须按照相关规定重新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申请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企业应及时报负责日常监管的安全监管部门核查验收,履行尾矿库注销手续。
(三)安全监管部门发现没有征得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同意,擅自回采采矿权已灭失尾矿资源或者已闭库及无主尾矿库尾矿资源的回采企业,应移交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四)负责日常监管的安全监管局应定期对尾矿库回采项目监督检查,发现不按照批准的安全专篇进行回采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产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撤销相关批准手续,并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三、企业要做好尾矿库回采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企业应成立尾矿库回采专门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安全负责人,建立安全责任制等规章制度;
(二)企业应编制回采期间的专项尾矿库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增强防范和应对极端天气(暴风雨)可能造成尾矿库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企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范围、规模、开采方式、年度开采计划进行开挖回采,每年汛期前必须达到安全度汛条件,并同步做好防洪设施建设工作,确保尾矿库度汛安全。
(四)企业应定期开展尾矿库回采安全检查,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五)尾矿库回采工程需外包施工的,承包施工作业的单位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安全生产资格。
附件:尾矿库回采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编写提纲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3月29日
附件
尾矿库尾矿回采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编写提纲
1.论证依据
1.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
列出相关的现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并标注其文号及施行日期。
1.2主要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列出与回采项目相关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并标注其标准号。注意引用的标准、规范及规程的适用范围。
2.回采工程概述
2.1回采企业及项目地域概况
简述企业基本情况。尾矿库所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地形条件、气象条件及地震等。
2.2原设计概况
简述选矿资料。选矿规模、工艺、尾矿产率、尾矿粒度、浓度、堆积干容重、固废类别等。
简述尾矿库库容、坝高、等别、排洪系统及排渗设施等设计情况。
2.3尾矿库周边环境
简述尾矿库周边环境及下游情况。
2.4尾矿库现状
尾矿库现状库容、坝高、等别、排洪系统、排渗设施、安全管理情况,对尾矿库现状坝坡抗滑稳定最小安全系数、排洪能力进行计算校核,并准确判定尾矿库安全度。
2.5存在主要问题
指出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
3.安全条件论证
3.1回采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生产影响的安全条件论证。
3.1.1内在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针对尾矿库尾矿回采存在的渗流破坏、坍塌等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查找其主要影响的场所、部位,确定降低其风险的设施或系统。
3.1.2回采方案对比论证
对回采范围、年回采量、回采期限、每年尾砂滩面年下降高度、外排式尾砂堆存等方案进行对比论证,选择最优方案。
3.1.3回采工艺对比论证
对尾矿回采方法、回采顺序、开拓运输、台阶高度、边坡角度、总平面布置进行对比论证,选择最优方案、参数。
3.1.4排渗方案对比论证
对尾矿库尾矿回采过程中是否利用原有排渗设施或新增排渗设施,进行方案比较,确定最佳排渗方案。
3.2回采项目对周边设施(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等安全方面相互影响的安全条件论证。
3.2.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针对尾矿库尾矿回采存在可能造成的坝坡失稳、溃坝、粉尘等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查找回采过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定降低其风险的设施或系统。
3.2.2坝体稳定性方案论证
对尾矿回采时期尾矿堆积坝稳定性措施方案,和回采后不再利用的基础工业坝及库内设施拆除方案对比论证,确定最优方案。
3.2.3粉尘防治方案论证
对干式回采过程中造成的粉尘危害以及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提出明确的安全防护技术方案和措施。
3.3 当地自然条件对回采项目影响的安全条件论证
3.3.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简叙尾矿库水文气象等及自然环境条件,尾矿堆积体的物理力学性质,查找自然条件对尾矿回采的影响。对尾矿回采存在的洪水漫顶、结构破坏等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查找影响的部位场所,确定降低其风险的设施或系统。
3.3.2排洪方案对比论证
尾矿回采期间,对利用原排洪设施、新建排洪设施或两者相结合的排洪方案进行比较,确定最佳的排洪方案。
3.4 其他需要论证的内容
3.4.1针对尾矿库尾矿回采过程存在的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等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查找其主要影响的场所、部位,确定降低其风险的设施或系统。
3.4.2辅助设施方案论证
对回采期间运输设备、装载设备的设置对比选型,对供电电源、通讯、供排水系统方案对比论证,对机修、土建、安全监测设施、安全警示标志进行说明。
3.4.3其它需要论证的内容
3.5安全管理措施论证
对尾矿回采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日常管理要求、防汛管理要求、应急管理措施进行论证。
4.尾矿库现存问题的处理意见
5.论证结论
5.1方案综述论证
对上述安全条件论证的各系统方案进行整合,确定综合回采方案。
5.2目标完成及存在问题
明确该项目完成后可以达到的预期目的,尾矿回采项目安全上的可行性,回采期间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6.附件及附图
6.1附件
采矿许可证或尾矿资源开采批准文件。
6.2附图
尾矿库总平面布置图;尾矿库纵剖面图;尾矿库排水系统剖面图;尾矿回采终了平面图;尾矿回采采矿方法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