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启用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表、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02    浏览次数:2

各州、地、市国资委,省级有关部门,省国资委各出资企业:

  为加强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启动了产权登记工作改革,制定了新的登记管理办法,研发了与之配套的登记系统,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采取网络登记、网络审核。根据新办法,产权登记不再是对企业产权归属关系进行确认的行政行为,而是对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对外投资所形成的产权关系的一种客观记载。

  由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省属一级企业颁发“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证”,向二级及以下企业颁发“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表”。新的“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证”、“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表”从2013年4月1日起启用,原“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作废。

青海省政府国资委

201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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