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政安排“三农”资金增长20%

发布日期:2013-04-02    浏览次数:2

  日前,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今年山东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三农”方面资金389.5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6亿元,增长20.4%。其中,创新体制机制、深化农村改革,是今年财政支农工作侧重点。

  山东提出,要健全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持续加大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持续加大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对农业农村的投入,持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确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提高。继续将水利作为投入重点领域,确保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和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政策落实到位;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继续加强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大科技兴农投入,各级财政农业科技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同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

  山东强调,在大幅增加财政支农投入的基础上,创新财政支农投入机制。鼓励城市各类企业和经营组织参与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兴办各类公益性和经营性项目,并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管护费用补助等政策。激发农民群众自主参与意识,吸引更多的工商资本向“三农”领域集聚,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三农”发展的良好格局。

  山东明确,推动农业生产经营机制创新。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筹集7.82亿元资金,撬动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开展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支持龙头企业加快发展,筹集4.45亿元资金,完善政银合作机制,加大贷款贴息力度。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筹集1.93亿元资金,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联合,扩大经营范围,对示范社建设鲜活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兴办农产品加工业给予补助。

  同时,山东省级财政加大支持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力度,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筹集8100万元资金,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筹集20.15亿元资金,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筹集5000万元资金,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加强农村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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