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质监局关于下达2012年第十四批广西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和《自治区质监局关于下达2012年第十七批广西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精神,由自治区农业厅提出,广西壮族自治区蚕业技术推广总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蚕种质量检验检疫站共同起草的《桑蚕微粒子病病原孢子检验鉴定方法》(征求意见稿)等3个广西地方标准已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有关规定,现在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请将意见于2013年4月10日前,以E-mail或传真的形式反馈我局。
联系人:谢宏昭
电 话:0771-5360200-385
传 真:0771-5360200-249
E-mail:gxjbzhc@gxqts.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4月2日
附件:
1、《桑蚕微粒子病病原孢子检验鉴定方法》等3个广西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