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农委〔2013〕68号
各区县农委,各检测机构:
为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本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风险隐患,全面加强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将《2013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决策依据、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也是采取针对性预防控制措施、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重要技术支撑。各区县农委和任务承担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积极落实监测方案,认真做好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二、客观公正、确保质量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次监测工作方案,确定农贸市场、基地名单和抽样对象,保证抽样代表性和样品来源可靠性。承担本次监测任务的有关质检机构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科学、公正地做好检测工作。
三、加强沟通、及时上报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监测工作的信息沟通,确保本次监测工作的顺利完成。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为本次监测工作的牵头单位,涉及监测的市农委各相关处室予以配合,确定本行业监测任务的质检机构。各质检机构及时将监测报告和总结分析报告报送到涉及监测的市农委各相关处室和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雷军电话:23119605传真:63729666
电子邮箱:shsnwjgc@163.com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