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报送2013年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相关审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07    浏览次数:2

关于要求报送2013年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相关审计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市、区)经信委(经信局),相关行业协会:

  根据《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评定办法》(浙经信技术〔2010〕213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的通知》(浙经信技术〔2013〕49号)要求,我委对各地及有关行业协会上报的材料进行了初审,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在会同省财政厅进行综合评定后,共有91个项目入围(名单见附件),名单已在省经信委门户网站公示。按有关规定,在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进行公示的同时,要求企业提供经审计的新产品(新技术)专项审计报告,对该新产品(新技术)2012年度实现的产品销售收入、利润总额、上缴税收和销售利税率等4项经济指标进行专项审计(4项指标如有缺少,视为无效审计)。

  请你们通知有关企业按要求提供由入选参与绩效评价机构库或经政府采购中标的具备财政服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见省经信委网站-投资处子页-公告公示栏)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出具的新产品(新技术)的名称必须与入围名单上的名称完全一致(包括型号或规格等),如有不一致,视为无效审计。

  以上审计报告(一式两份)请于2013年4月22日前报送至省经信委技装处。

  联系人:罗仁宏;联系电话:0571-87058112。

  附件:2013年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入围公示名单.xls

省经信委技装处          省财政厅企业处

二O一三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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