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2013年实现3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3〕27号

发布日期:2013-04-07    浏览次数:1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

省发展改革委2013年实现30万农村贫困人口

脱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2013〕2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的《2013年实现3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1日

 

 

2013年实现30万农村

贫困人口脱贫工作方案

省发展改革委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推进《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吉林省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实施意见》(吉发〔2012〕4号)的关键之年。为实现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13年全省实现3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工作目标,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将扶贫开发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及“三动”战略相结合,锁定扶贫对象,协调推进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工作,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强化管理,锐意创新,积极开创我省扶贫开发工作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总体目标,在全面推进我省扶贫开发工作的同时,确保年度实现3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20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跃升,并努力在提高贫困村农民收入、基本公共服务和缩小贫困地区发展差距方面实现新突破。

  三、工作重点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2013年要强力推动扶贫开发“六项工程”。

  (一)全面实施连片特困地区扶贫规划,加快推进片区攻坚工程。国家大兴安岭南麓片区的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已由国务院批准执行,省级确定的扶贫攻坚片区规划近日也将下发。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扶贫战略举措,切实予以高度重视,抓住机遇,采取强力措施,有效抓好规划落实、项目落地、政策措施到位。片区内县(市、区)要借助外力,发挥内力,增强自身的发展能力,扎实组织连片特困地区攻坚的各项工作。要精心组织规划的实施,统筹安排年度扶贫开发建设项目,重点谋划和实施一批带动力较强的扶贫开发特色优势产业项目和改善基本生产生活及生态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现片区扶贫开发与区域发展协调共进。

  (二)明确扶贫到村到户机制,合力开展整村推进跃升工程。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是全省重点扶贫工作之一。各地要认真贯彻“责任到人、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利用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成果,有效建立带动贫困农户机制。2013年新启动实施一批贫困村整村推进,平均每村当年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万元。要以县为基本平台,按照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比不低于2∶1的要求,统筹其他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源向贫困村联动投入。补助到村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产业开发项目不得低于70%,保证补助资金按标准到村、按规定使用。贫困村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勤俭节约思想,珍惜机遇,努力挖掘自身潜力,积极引导农民投工投劳或自筹资金,增加投入,建立和完善带动贫困户脱贫机制,在优先扶持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的前提下促进整村脱贫致富,村貌改观。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要进一步加大本级投入,搞好本地扶贫开发工作。

  (三)培育扶贫造血功能,打造“112”产业扶贫工程。贫困地区要依托资源禀赋,引进和推广本地适用的先进技术,以培植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持续建构村有一品、乡(镇)有一业、县域有2个以上特色产业的“112”产业扶贫格局,带动农户增收致富。2013年在国家统一部署下,省组织编制连片特困地区产业扶贫规划,以加强产业发展指导。要将整村推进、片区攻坚等扶贫项目与本地特色支柱产业相衔接,在壮大规模、拉长产业链的过程中,提高产业扶贫组织化程度,积极探索龙头企业与专业合作组织、贫困户利益共享的益民式模式,让贫困群众在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鼓励入股分红、周转畜、提供设施等规范的扶贫模式,努力提高贫困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各地要加大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精心研究建设扶贫产业园区,发挥产业园区的带动辐射作用。

  (四)破解“雨露计划”实现形式,深化扶贫就业促进工程。坚持以促进贫困人口增强就业能力、实现稳定就业为核心的基本原则,对贫困家庭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提供以中长期培训为主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对存量贫困劳动力主要以实用技术培训为主,不断提高青壮年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技能。继续推进“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积极争取扩大试点范围,切实加强组织指导、督查、服务和管理。积极探索我省自行试点方式,研究落实培训费用享受“雨露计划”和其他培训补贴政策叠加,力争实行统一选定培训对象、统一组织培训、统一实施补助的工作方式,有效促进贫困劳动力素质提高,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

  (五)有效整合各方力量,扎实推进“三位一体”的大扶贫工程。坚持专项扶贫导引、行业扶贫合推、社会扶贫补充的“大扶贫”工作思路,着力抓好扶贫资源整合,巩固和发展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 “三位一体 ”的大扶贫格局。在做好专项扶贫的同时,各行业部门要切实履行扶贫开发责任,在资金项目安排、规划政策制定上向贫困地区倾斜,切实加大支持力度。扶贫部门要加强协调,推动相关部门按扶贫责任分工尽快出台具体落实和支持意见。省里将适时开展落实工作督查,及时通报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大力推进社会扶贫,适时组织召开全省定点扶贫现场会,总结相关单位经验做法,进一步规范工作机制,切实推动帮扶单位真帮扶、履真责、见真效。

  (六)增添动力和活力,积极开展扶贫创新工程。积极探索贫困群众更直接、更有效、更长远受益的扶贫工作形式,不断增强扶贫开发工作动力和活力。及时总结整村推进项目带动贫困户实现稳定脱贫增收、企业+村+贫困户利益联接机制等方面工作,推广成熟经验做法,切实放大扶贫功能。要积极探索边境扶贫,促进富边安边强边能力建设。贫困村相对集中的乡(镇),要在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过程中开展整乡推进,提升整体效果。要开展贫困劳动力创业就业培训试点,探索边学习、边实践、边创收的学历教育、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模式。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要继续组织好“连片开发”、“互助资金”、“科技扶贫”等试点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勇于创新,巩固和提升试点成果。

  四、主要措施

  各地、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落实责任,制定措施,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一)强化扶贫开发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省负总责、市(州)推进、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围绕省里总体部署和目标任务,逐级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工作责任制,建立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坚持将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工作绩效考评范畴,明确部门及地方责任,实行全方位各负其职、各履其责的组织领导工作格局。

  (二)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有效发挥专项资金效用。今年力争筹措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7亿元以上,其中主要包括财政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利用贴息资金引导扶贫贴息贷款2.5亿元。在深入总结2012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按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考评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完善部门使用和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监督的管理机制。各县(市)也要加大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资金报账、公告公示等制度,严格执行扶贫建设项目“四制”,切实提高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绩效水平。对截留、挤占、挪用、贪污、挥霍扶贫资金的行为人和责任人,依法依纪,从严查处。

  (三)加强工作考核和项目验收。国家建立了对省级扶贫开发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省制定的考核细则有针对性地做好迎接国家抽考工作,省里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年内要按照谁牵头组织项目实施、谁牵头组织验收的原则,对2011年以来的扶贫开发建设项目组织验收,牵头部门要制定出验收标准和方案,在本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并于2013年11月30日前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验收情况。

  各县(市、区)要按本方案,制定本地实施方案,于2013年4月20日前报省发展改革委(扶贫规划协调处)。

  附件:1.2013年实现3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工作安排 2.2013年实现3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分解表

          3.2013年启动实施整村推进贫困村名单

 

附件3

2013年启动实施整村推进贫困村名单

  全省共210个,其中:

  长春市(17个):双阳区太平镇沃土村、长山村;农安县开安镇山后村,伏龙泉镇兴龙沟村,杨树林乡偏坡子村,哈拉海镇六马架村;九台市坡泥河镇板石村,沐石河镇孤家子村,莽卡满族乡邱家村;榆树市土桥镇光复村,大岭镇民主村,恩育乡西关村,育民乡保田村,八号镇北沟村;德惠市大房身镇夏家村,岔路口镇莲花村,夏家店街道办事处四青咀村。

  吉林市(17个):龙潭区大口钦满族镇王家村;永吉县万昌镇沙家村,北大湖镇小屯村;蛟河市漂河镇蛇岭沟村,白石山镇白石山村,庆岭镇新开河村,松江镇插树岭村,天岗镇永胜村;桦甸市金沙镇柳树村,横道河子乡荒山村、横道河子村,常山镇桦兴村;舒兰市水曲柳镇六道村,小城镇庆岭村;磐石市取柴河镇二道村,驿马镇滚马岭村,呼兰镇呼兰村。

  四平市(13个):辽河农垦区孤家子镇七里界村;梨树县喇嘛甸镇喇嘛甸村,榆树台镇六合村,小城子镇爱德村,刘家馆镇苇田村;伊通县马鞍山镇东风村,大孤山镇大孤山村;公主岭市龙山乡建设村,怀德镇民强村;双辽市茂林镇振兴村,永加乡新凤村,服先镇服先村,卧虎镇前六家子村。

  辽源市(6个):东丰县二龙山乡常家村,东丰镇东阳村、双胜村;东辽县渭津镇福录村,甲山乡正义村,辽河源镇公平朝鲜族村。

  通化市(13个):通化县西江镇(原江甸镇)岔信村、兴胜村,金斗乡北沟村;辉南县团林镇育民村,金川镇龙湾村,庆阳镇庆阳村;柳河县罗通山镇砬子村,向阳镇边沿村;梅河口市曙光镇安乐村,红梅镇刘大村;集安市通胜街道山城村,花甸镇宝甸村、柞树村。

  白山市(22个):江源区太阳岔镇小样桥村,石人镇头道阳岔村;抚松县兴隆乡刁窝砬子村、板石村;靖宇县龙泉镇龙西村,赤松镇河南村,濛江乡板石村、大沙河村,三道湖镇继红村、永安村,靖宇镇镇郊村,景山镇清水村、沙河子村,那尔轰镇平岗村,花园镇胜利村、松阳村;长白县金华乡十六道沟村,新房子镇新房子村,宝泉山镇老保甲村;临江市六道沟镇南岗村,四道沟镇元宝顶子村,花山镇老三队村。

  松原市(12个):前郭县东三家子乡北三家子村,乌兰图嘎镇岱音村;长岭县集体乡胜利村,永久镇北姜家村,前七号镇三义村,腰坨子乡腰坨子村;乾安县让子镇东路村、昌字村,余字乡元字村;扶余市三井子镇庆丰村,弓棚子镇城山村,得胜镇徐家店村。

  白城市(44个):洮北区德顺乡胡里村,东胜乡三好村;镇赉县黑鱼泡镇大围子村,东屏镇大龙村,坦途镇四家子村,五棵树镇八家子村、五棵树村,大屯镇腰杭村,莫莫格乡代珠村,镇赉镇二龙村、六合村,嘎什根乡那林村,沿江镇东莫村,建平乡民主村;通榆县边昭镇哈拉道村,开通镇和平村、光明村,团结乡团结村,鸿兴镇文牛村,向海乡四井子村、大房村,什华道乡春风村,乌兰花镇双龙村,兴隆山镇长胜村,新华镇桑树村,苏公坨乡七撮村,瞻榆镇四明村,八面乡四平村;洮南市大通乡赵民村,东升乡进步村,万宝乡团结村,黑水镇东安村;大安市舍力镇庆和村,海坨乡互助村,联合乡长发村,龙沼镇红光村、八方村,乐胜乡长庆村,新平安镇长进村,叉干镇光明村,安广镇永庆村,两家子镇同丰村,大岗子镇欧力村,烧锅镇富余(乐)村。

  延边州(66个):延吉市依兰镇九龙村,三道湾镇中心村;图们市长安镇兴家村、碧水村,凉水镇庆荣村;敦化市官地镇南天门村,大桥乡兴隆村,江源镇四道荒沟村,额穆镇发展村,雁鸣湖镇腰甸村;珲春市英安镇大荒沟村,春化镇小六道沟村,密江乡三安村,哈达门乡雪岱山村;龙井市老头沟镇细鳞村、大箕村、永胜村、铜西村,开山屯镇光昭村、爱民村,智新镇新化村、龙南村、龙丰村,东盛涌镇平安村、勇成村,三合镇鹤栖村,德新乡石门村,白金乡平顶村;和龙市东城镇兴城村、太兴村、琵岩村,头道镇龙门村、广新村,西城镇城南村、二道村、甲山村、龙浦村,八家子镇河南村、南沟村,龙城镇官地村、合新村;汪清县汪清镇老村,复兴镇杜荒子村,鸡冠乡新民村,罗子沟镇三道河村,天桥岭镇桃源村,大兴沟镇北城村(原半城村)、双桥村,春阳镇阳光村、红云村,东光镇东光村、大坎子村,百草沟镇牡丹川村、凤林村;安图县明月镇红星村、西北村、裕民村,松江镇永丰村、三道村,二道白河镇头道白河村,两江镇石人沟村,石门镇崇山村,万宝镇兴农村,亮兵镇青林村,新合乡大桥村,永庆乡高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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