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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的指导意见发布

发布日期:2013-11-07    浏览次数:2

    日前,交通运输部下发《关于推进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内容详见中国水运网),在水运行业推广应用LNG,以推动水运业节能减排、转型升级和优化用能结构。同时,《意见》提出了推进水运业LNG应用的两个阶段性目标。

    《意见》要求,到2015年,水运行业应用LNG的标准体系基本形成,重点水域、港区的加注站点建设启动,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京杭运河、淮河和部分封闭水域的普通货船试点示范和客船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有条件的地区率先推动港作船和工程船应用LNG,试点示范船舶的节能减排效果明显,内河运输船舶能源消耗中LNG的比例达到2%以上。

    《意见》提出,到2020年,水运行业应用LNG的标准体系基本完善,加注设施基本适应水运发展需要,全国主要内河水域的普通货船和客船、港作船和工程船等船舶应用LNG得到推广,危险品船、沿海客船和普通货船试点示范项目稳步开展,远洋运输船舶的试点工作启动,内河运输船舶能源消耗中LNG的比例达到10%以上,用能结构得到改善。

    《意见》明确,要在已开展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完善LNG应用的标准规范体系,扩大试点范围,统筹加注站点布局规划与建设,加强应用研究,强化科技支撑,坚持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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