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通知,批准发布《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标准》和《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标准》。
通知说,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0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由中国残联组织编制的《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标准》和《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通知要求,各地在残疾人康复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要求,认真执行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宗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