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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报名栏建设第三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13    浏览次数: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更好地发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报的作用,大力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根据《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报名栏建设实施方案》,现决定开展第三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报名栏建设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所办刊物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办刊宗旨,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出版方针,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指导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理论联系实际,学风严谨。所发表文章符合《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

  2.栏目的定位准确、意义重大,有良好的学术发展前景,推出了一批在该研究领域堪称高质量和高水平的论文,在长期办刊实践中形成了自己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学科优势,在学术界产生了较大影响。

  3.栏目设置能够依托所在高校优势学科和历史传统,充分发挥所在高校的科研优势和人才优势。所在高校重视名栏建设并采取了相应的支持措施。

  4.栏目刊发的文章转载率较高,主办过与栏目有关的国际或国内学术研讨会。

  5.凡由普通高等学校主办、栏目设置在4年以上(开栏时间不晚于2009年第1期),总发文量超过80篇,未曾因违纪违规行为而受到处罚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报或专业性学术期刊均可申报。已入选名刊和名栏建设工程的学报不再参评。

  二、申报要求

  1.填写并打印《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学报名栏建设申报表》一式十份(见附件1)。申报材料需经学校审核同意盖章。

  2.栏目设置以来的工作总结和名栏建设方案一式十份,字数在3000至5000字以内。内容包括栏目宗旨、历史沿革、办栏经验、社会反响、建设名栏的目标和措施等。

  3.填写并打印《申报栏目刊发文章情况一览表》一式十份(见附件2)。

  4.选送栏目所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及研究重大现实问题和理论问题的论文各一至两篇(复印十份)。

  5.报送2012年全年和2013年已出各期样刊1套。

  6.栏目刊发论文被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采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7.每一高校限报一种学报或其他专业性学术期刊,每一种学报或期刊限报一个栏目。

  8.所有上报材料均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申报资格。

  9.有关表格请登陆教育部社会科学司网页或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下载。以上申报材料均需使用打印件,报名同时交电子文档(有关证明材料除外)。

  三、报送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3年11月14日—15日,由专人将申报材料及其电子文本报送至高校出版质量监督检查中心。东北、华北、西北地区14日集中报送,华东、华中、华南、西南地区15日集中报送,逾期将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联系人:吴桐

  联系电话:010—58808994

  手机:15010753539

  E-mail地址:80568041@qq.com

  报送材料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310室

  附件:1.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报名栏建设申报表.doc

  2.申报栏目刊发文章情况一览表.doc

教育部办公厅

201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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