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1月31日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委政府网站(http://www.shucm.sh.cn/gb/jsjt2009/index.html)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办公室:23113189。
一、概述
2012年,市建设交通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2012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围绕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要求,不断拓展建设交通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加强上海城市安全运行,提升服务供应能力,全面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提供了服务保障。
(一)完善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市建设交通委领导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深化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机关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2012年以来,委领导多次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专题研讨会,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给予具体指导和工作上的大力支持。按照党政领导主抓、办公室组织协调、法规部门审核、各业务部门承办、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要求,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依法办理各类依申请公开工作,同时,继续完善各项制度,形成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围绕热点,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公开内容
市建设交通行业与市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为了让市民了解城市管理的难点、热点问题,积极开拓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渠道。市建设交通委主要领导积极参与媒体组织的多个“民生访谈”节目,与市民群众开展广泛交流。在门户网站增设了“上海市交通白皮书公众参与”栏目,为公众参与交通管理提供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推进情况,及时公布保障性住房推进情况,大型居住社区配套项目开工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向社会公布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组织方案,确保了十一节假日期间本市高速公路收费运行的平稳、有序。
(三)加大力度,切实做好工程建设招投标信息公开工作
把推进本市工程建设招投标这一敏感领域的信息公开作为建设交通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完善了上海建设交通门户网站和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www.ciac.sh.cn)功能运行,对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建设程序审批系统、信用管理系统和建设主体监管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主动在上海建设交通网和上海建筑建材业网上公开招投标信息,实现招标信息公开、中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公告等完整招投标信息公开。网上办事点击进入更便利,申请栏目、状态查询、结果反馈以及网上咨询、投诉举报一目了然。设立了全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运行栏目,使之作为投标企业资格预审通过或评分的重要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2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8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较上年度同比上升21%。
主动公开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动公开范围
1、城市安全管理方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防台期间玻璃幕墙建筑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关于建设交通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指导意见》,《关于开展本市房屋悬挑构件、店招店牌等专项检查和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市政公路工程预防施工起重机械和支架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
2、重大工程建设方面。主动公开本年度市重大工程项目名称目录、概况、建设时间、施工管理等信息。如关于上海中心大厦中心城区项目,关于面向“三网融合”的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项目等项目信息。及时发布有关轨道交通建设、区域道路对接、市域交通设施项目等建设情况,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各项重大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3、建筑市场管理方面。公开了《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守则》、《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定》、《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规定》等一批工程建设管理文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基坑和桩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以加强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控制。
4、交通组织管理方面。公开了《关于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处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围绕节能减排目标,发布了《本市交通运输行业“十二五”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及提高能效等节能降耗目标分解方案》。面对上海城市环境资源约束进一步加剧新形势,向社会公开新一轮《上海市交通白皮书》编制工作方案,广泛征询社会意见,增强编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5、财政性资金使用方面。通过建设交通委网站主动向社会主动公开2012年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三公”经费预算、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公开了《关于旧区改造中央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工程管理的若干意见》,《上海市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年度经费定额》等,推进行政权利公开透明,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6、向社会开放政府信息数据资源。围绕上海“智慧城市”建设目标,积极参与政府信息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试点工作,目前首批参与试点的建筑类和交通类的22项产品已在“建设交通”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其中相关数据分别为每天、每周、每月更新的数据,其中2项为公众关注度高、点击量大的“快速路路况实时查询”和“长三角公路出行”的应用产品。
7、公共服务类信息方面。在建设交通门户网站上开设了“公示公告”栏目,内容涵盖道路交通掘路、占路信息、快速路封路信息,建筑建材业招投标信息,企业资质、注册审批信息。设有“网上办事”大厅,点击进入后,有交通、建筑、城市运行三大窗口,市民可以通过网上申请轻松完成办理事项,通过不断完善公开办事程序,方便公众查询和了解信息。
8、公开行政处罚类信息。在建设交通门户网站上开设了“不良行为记录信息”栏目,以列表形式,及时公布从业单位、从业人员违法信息,内容包括处罚对象、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种类、处罚执行情况等。公开了《上海市规范建设工程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等文件,对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安全质量管理起到促进作用。
(二)主动公开途径
继续发挥建设交通门户网站、建筑建材业网站、专业档案馆作用,同时重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电台等形式,定期和不定期地向社会公众发布本部门的政府信息。
1、进一步优化门户网站功能设置。在去年改版“上海建设交通”门户网站的基础上,2012年又开展了新一轮改版,目前已经初步形成政府信息公开——最新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公示公告;法律法规;便民服务——快速路实时交通,公路、水路、地铁出行,交通卡余额查询;互动平台——主任信箱、在线访谈、网上投诉、信访接待、便民问答等板块内容。
2、开通“上海建设交通政务微博”。开设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于2012年3月开通“上海建设交通政务微博”。目前主要固定栏目28个,内容涉及建筑建材业、重大工程、综合交通、城市管理等。通过使用网言网语,亲民化、全方位、系统性地向网民提供建设交通领域各类信息,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起到了其它信息平台无法替代的作用。
3、进一步发挥“12319”城建服务热线作用。2012年,市民来电量83万个,同比上升18.9%,受理各类信息60万件。与新民晚报、上海电台、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合作第七次开通“夏令热线”。与市春运办、市交通港口局、铁路局及新民晚报等单位联手,连续第四年开设春运热线。城建热线已经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一个重要补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2年,市建设交通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167件,较上年下降19%。从申请渠道看,当面申请23件,网上申请118件,信函申请16件,其它形式10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约40%涉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竣工信息,20%涉及工程初步设计方案信息,其余是城市运行管理、交通出行等相关政策、法规方面的咨询,总体与人民群众自身权利主张和利益诉求密切相关。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16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150件,占总数的89.8%。其余17件申请按照《条例》和《规定》顺延到下年度答复。
在已经答复的150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41件,占总数的27.3%,“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0.7%,
其他情况的108件。其中,“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2件,占总数的1.3%;“信息不存在”14件,占总数的9.3%;“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47件,占总数的31.3%;申请内容不明确8件,占总数的5.3%;“重复申请”5件,占总数的3.3%;“不予公开”3件,占总数的2%;“其它类”的29件(逾期补正视为放弃),占总数的19.3%。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部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依申请收费情况未发生。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2年,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4件,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为0件。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4件,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为0件。
本年度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未发生。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2年,本部门共接受市民信息公开咨询554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254人次,当面咨询接待43人次,网上咨询53人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平稳有序,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同时也面临诸多挑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与市民群众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解决依申请公开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年。新的一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按照市委、市政府“五个着力”的要求,围绕城市建设交通管理的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努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新的提高。
(一)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2013年重点公开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安全运行、改善市民居住条件、治理城市交通等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行业安全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建立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并抓好实施,认真梳理依申请公开申请次数较多的信息,变依申请公开信息为主动公开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功能。结合部门实际,围绕公众关心、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资源开发、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建设交通系统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努力为市民提供更准确、有效的服务。强化在线办事服务,增强公众互动交流,通过进一步提高网站运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强化内部基础管理。适应形势发展的新要求,
修改完善门户网站信息报送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以
及相关的保密审查等制度。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档案管理,完善基础资料。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承办部门和协办部门职责,通过组织学习、研讨、交流等形式,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把依申请答复工作视为政府为民服务的平台,认真处理每一件申请,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办理效率,做到及时便民。对一些常年申请的群众,要作为重要特殊群体,有重点地做好工作,同时主动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区县的沟通和联系,整合各方资源,以高度的责任心,真心实意地解答群众诉求。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统计范围仅限本委机关,不包括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组织。统计期限为2012整个自然年。
(二)附表、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