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公报

发布日期:2013-04-09    浏览次数:1

(2013年4月3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十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市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公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2012年本市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8%。

  2012年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为594.64亿元,同比增长19.16%。其中,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为458.66亿元,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为135.98亿元。至2012年底,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3745.06亿元。

  

  2012年末全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487.58万人,比2011年末增加37.40万人;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职工105.22万人,比2011年末增加7.48万人。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2012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282.30亿元,同比增长17.42%。其中,住房公积金提取219.33亿元,补充住房公积金提取62.97亿元。全年因归还个人购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192.65亿元;因购房一次性提取、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20.33亿元。两者合计提取212.98亿元,占提取总量的75.44%;其它因退休、户口迁出本市等提取69.32亿元,占提取总量的24.56%。

  2012年中,按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或租金、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下同)贷前提取、非合作商业银行借款人提取还贷等政策提取的金额5亿元,约1.6万人次。

  

  至2012年底,本市职工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1939.96亿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  2012年  2012年底累计 
缴存  合计  594.64  3745.06 
住房公积金  458.66  2984.63 
补充住房公积金  135.98  760.43 
提取  合计  282.30  1939.96 
住房公积金  219.33  1552.17 
补充住房公积金  62.97  387.79 

2012年底,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余额为1805.10亿元。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一)个人购房贷款

  2012年,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410.38亿元,发放户数11.18万户,分别较上年上升54.83%和52.52%。其中,发放共有产权保障房购房贷款41.10亿元,发放户数1.63万户,分别为上年的12.9倍和13.6倍。至2012年底,本市累计向167.53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008.60亿元,累计支持购房建筑面积约1.52亿平方米。

 

  2012年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回笼情况正常,共回笼本金192.99亿元。至2012年底,已累计回笼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本金1588.10亿元。贷款余额1420.50亿元,未结清贷款户71.29万户。

  2012年,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风险控制良好。至2012年底,三期以上(含三期)户数逾期率为1.14‰,金额逾期率为0.09‰。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2012年,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3.80亿元。至年底,累计发放项目贷款30.32亿元,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项目13.06亿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14.31亿元;共有产权保障房项目2.95亿元。

  四、住房公积金财务情况

  (一)资产与负债

  截至2012年底,住房公积金资产总计2028.55亿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存款473.68亿元,增值收益存款65.15亿元,应收利息5.78亿元,其他应收款33.12亿元(其中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32.65亿元),委托贷款1450.82亿元(包括个人购房贷款1420.50亿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30.32亿元)。

  截至2012年底,住房公积金负债和净资产总计2028.55亿元。其中,住房公积金1805.10亿元,应付利息21.28亿元,其他应付款3.32亿元,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8.26亿元,贷款风险准备金130.59亿元。

  (二)增值收益

  2012年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收入77.22亿元。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3.62亿元,贷款利息收入62.81亿元,国家债券利息收入0.58亿元,其他收入0.21亿元;各项业务支出41.95亿元。其中,支付缴存人利息支出38.53亿元,支付归集手续费1.17亿元,支付贷款手续费1.99亿元,其他支出0.26亿元。全年实现增值收益35.27亿元。

  (三)增值收益分配和使用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财政部《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2012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2.11亿元,提取管理费用0.72亿元(其中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及全市服务网点运行等专项经费0.38亿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44亿元。

  2012年,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根据国家规定用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12.01亿元。其中,廉租住房装修费用支出0.15亿元;购置公共租赁住房及其装修支出11.86亿元。

  五、主要工作情况

  (一)政策调整

  继续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市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住房公积金个贷政策在支持购买首套自住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同时,严格限制和抑制投资、投机性贷款需求。

  进一步完善提取政策。出台了《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试行办法》、《本市非住房公积金合作银行借款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操作规范》,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

  (二)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宣传、执法并举。创新宣传方式,在媒体上播放住房公积金卡通片,扩大了住房公积金宣传效果。同时以实施《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为契机,开展市、区两级联动的“维权执法专项行动”,集中对部分不缴、少缴住房公积金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全年共完成执法检查单位1215家,对3家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三)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继续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利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投资公共租赁房。继“尚景园”公租房项目成功运营后,经管委会批准,又成功收购了“晶华坊”公租房项目,收购总价11亿元。利用结余资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2012年,第二批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获得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国家三部委批准,住房公积金贷款总规模113.62亿元。截至12月底,已发放贷款23.8亿元。

  (四)信息化建设

  扎实推进应用级灾备系统建设。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应用级灾备项目建议书经市建交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等部门论证审核,通过立项;稳步推进计算机系统顶层设计;会同建设银行启动了住房公积金历史信息系统建设;新开设了网站“服务大厅”功能,并开通了英文版网站和智能手机客户端功能。

  (五)加强服务

  2012年是公积金服务的主题年,推出了一系列服务新举措。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推广网银支付、委托扣缴等缴存方式,逐步扩展建行审核性业务网点,方便广大缴存单位;延长服务时间,部分网点实行一周六天工作制,方便职工双休日办理业务;在全国率先开通12329服务热线,提供每周七天不间断的人工接听或自动语音服务。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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