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财政局:
为了做好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加强对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近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编报2012年地方国有资本经营决算的通知》,要求各省市在2013年4月30日之前报送2012年地方国有资本经营决算。为做好本市国有资本经营决算的汇总报送工作,现就做好2012年区县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送的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报送的2012年国有资本经营决算,由决算报表和编制说明两部分组成。
(一)决算报表格式
2012年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报表共为五张,包括:
1.《上海市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支总表》(财资预区决01表)。该表主要反映各区(县)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其中:“上年结转”反映上年结转到本年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结转下年”反映本年结转到下年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2.《上海市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入表》(财资预区决02表)。该表主要反映按照收入分类科目划分的地方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入情况。收入项目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利润收入,股息、红利收入,产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和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等年度决算收入情况。
3.《上海市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支出表(功能)》(财资预区决03-1表)。该表主要反映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的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支出情况。
4.《上海市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支出表(科目)》(财资预区决03-2表)。该表主要反映按照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的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支出情况。
5.《上海市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支出表(项目)》(财资预区决03-3表)。该表主要反映按照资金使用情况划分的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支出情况。
(二)编制说明
2012年国有资本经营决算编制说明的内容包括:
1.决算编制范围;
2.决算编制情况说明(包括收支决算总体情况、具体编制说明及决算数与预算数差异原因);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时间要求
各区(县)财政局应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及时编报2012年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表,并在此基础上做好决算编制的分析与说明,于2013年4月25日前报送市财政局。各区(县)财政局在上报决算材料时,应包括有关材料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各一份。
通讯地址:肇嘉浜路800号 邮编:200030
联系人:宿佳 电话:54679568*13048
附件:2012年上海市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汇总表
上海市财政局
201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