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工业产品生态设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10    浏览次数:2

京经信委发〔2013〕35号

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 关于开展工业产品生态设计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3〕5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对工业产品生态设计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工业产品生态设计是促进我市实现污染预防的重要措施,是提升我市工业产品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结合产业发展状况,从工业产品设计研发源头抓起,提高我市工业产品生态设计水平。

  二、开展工业产品生态设计的基础研究工作。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分析工业企业在生态设计方面的基本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下一阶段的工作打好基础。

  三、试点组织开展工业企业生态设计提升工作。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综合考虑资源消耗、环境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发挥行业协会和科研院所的积极性,选择条件较好的企业,在制定评价细则、编制设计标准等方面开展试点工作。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 关于开展工业产品生态设计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3〕58号)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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