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首批省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筹建单位进行现场评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10    浏览次数:2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 省质监局 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吉教联字〔2012〕62号)要求,建立首批省级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省局现组织有关专家对11家已批准同意筹建单位进行现场评审。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评审时间从4月15开始至5月30日结束,现场评审时间为1天。

  二、评审内容按照《通知》要求,评审主要内容:基本场所、设施设备、参观线路、安全措施、教育课件、教育方式、动手操作等。

  三、评审组成员省质监局、省教育厅各1人,专家1人,所辖地质量科(处)长1人。

  四、其他事项

  1.各市、州质监局要高度重视此次现场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指导企业做好迎审前的筹备工作。

  2.联系方式:省质监局质量处联系人:王雨平    电话:0431-85237070

  附件:点击下载

  1.批准筹建单位名单

  2.现场评审工作程序

  3.现场评审表

  4.评审报告

  5.现场评审通知书

  6.现场评审公正性承诺书

  7.现场评审会议签到表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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