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 省质监局 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吉教联字〔2012〕62号)要求,建立首批省级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省局现组织有关专家对11家已批准同意筹建单位进行现场评审。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评审时间从4月15开始至5月30日结束,现场评审时间为1天。
二、评审内容按照《通知》要求,评审主要内容:基本场所、设施设备、参观线路、安全措施、教育课件、教育方式、动手操作等。
三、评审组成员省质监局、省教育厅各1人,专家1人,所辖地质量科(处)长1人。
四、其他事项
1.各市、州质监局要高度重视此次现场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指导企业做好迎审前的筹备工作。
2.联系方式:省质监局质量处联系人:王雨平 电话:0431-85237070
附件:点击下载
1.批准筹建单位名单
2.现场评审工作程序
3.现场评审表
4.评审报告
5.现场评审通知书
6.现场评审公正性承诺书
7.现场评审会议签到表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