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第十七届北京·香港经济合作研讨洽谈会(以下简称“京港会”)将于2013年10月在北京举行。按照市政府要求,为做好本届京港会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吸引外资项目。为做好吸引外资项目推介工作,请各单位筛选归集吸引外资项目及其申报材料,并于4月25日前反馈。申报材料中相关表格请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通知通告”栏目、市商务委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市投资促进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附件1)。
各区县商务委、投资促进局分别就附件1反馈市商务委、市投资促进局,其它各单位反馈市发展改革委。市有关部门将对上报项目审核后编辑《北京市吸引外资项目册》。
二、为充分发挥京港会活动平台作用,彰显首都经济发展方向,请各单位结合本区域、本领域工作实际,对本届京港会活动提出相关建议(附件2)。各有关单位请就附件2内容于4月25日前反馈市投资促进局。
三、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上述工作,指定一名熟悉业务的同志负责,并于4月25日前反馈联系人名单(附件3)。各区县商务委、投资促进局分别就附件3反馈市商务委、市投资促进局,其它各单位反馈市发展改革委。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发展改革委外资处、市商务委外资发展处、市投资促进局大型活动处联系。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投资促进局
2013年3月18日
市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刘强 辛欣
联系电话:66415588-0427;0824;传真:66411538;
邮箱:bjfgwwzc@163.com
市商务委
联系人:王爱丽
联系电话:87211620;传真:65248767;
邮箱:wal@bjcoc.gov.cn
市投资促进局
联系人:张平、孟凡勇
联系电话:65543166、65543352;传真:65543166;
邮箱:dxhd@investbeij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