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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冬季农机检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06    浏览次数: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为加强今冬明春农机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提高在用农业机械的技术性能,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确保明年农机化生产顺利进行,现就做好2013年冬季农机检修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

  加强农机检修是保持农机具良好技术状态和作业能力的有效手段,是保障农机安全生产、促进农机节能减排、提高农机使用效率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做好冬季农机检修工作作为当前农机化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农机化技术推广、安全检验、教育培训等工作紧密结合,精心部署,统筹兼顾,狠抓落实。

  二、认真组织检修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制定冬季农机检修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要积极组织农机技术人员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和动员,增强广大农机手开展机具检修的自觉性,并指导帮助农机手对农机具进行检修和保养。要充分发挥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的作用,积极开展集中机具检查、维护和保养服务。对达到报废和禁用条件的农机具,要指导农民及时办理报废手续,不得再次投入使用。

  三、加强技术培训

  各地要充分利用冬闲时期,加大对农机维修和驾驶操作人员的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农机企业的作用,积极举办农机维修技术培训班和知识讲座等活动,向广大农机手传授农机具日常维护保养和操作知识,提高农机手维护保养操作技能。要加强农机维修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严格执行农机修理工和农机操作工持证上岗制度。要进一步加大拖拉机不拆卸检测调试、喷油泵和喷油器调试、水基清洗等农机维修节能减排十大技术的推广力度,努力降低农机检修成本,促进农机维修节能减排。

  四、强化监督管理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扎实做好《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审核发放工作。启用新版全国农机维修管理信息系统,切实提高农机维修监督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要加强农机维修网点的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限期整改,对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有效期满的要及时审验更换,确保农机维修网点的设备、设施、人员、场地和配件质量及管理规范等符合《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等有关规定,落实农机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

  五、及时总结宣传

  各地要认真做好冬春期间农机检修进度统计和工作总结,组织策划农机维修工作宣传报道,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农机维修工作动态和成效经验,为冬季农机检修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请各省(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于2014年3月1日前,将本省(区、市)农机检修工作总结和统计表报我部农机化管理司。

  联系人:李庆东 电话:010-59192814;电子邮箱:njhsglc@agri.gov.cn。

  附件:2013年冬季农机检修工作情况统计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12月3日

 

  下载文件:  农办机〔2013〕42号.CEB 
 

  附件

  2013年冬季农机检修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1.检修农业机械

万台

 

 

  其中:(1)大中型拖拉机

万台

 

 

(2)大中型拖拉机配套农具

万台

 

 

(3)小型拖拉机

万台

 

 

(4)小型拖拉机配套农具

万台

 

 

(5)机动插秧机

万台

 

 

(6)稻麦联合收割机

万台

 

 

(7)玉米联合收获机

万台

 

 

2.投入维修技术人员

 

 

3.举办维修培训等活动

 

 

4.培训维修人员

人次

 

 

5.检查农机维修网点

 

 

6.核发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

 

 

其中:新核发(含换证)

 

 

  填表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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