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省直有关部门,在鄂各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3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3】404号)要求,现就2013年全省科技活动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2013年科技活动周的举办时间是5月19至25日, 5月19日(星期日)上午举行科技活动周开幕式。
今年科技活动周以“科技创新、美好生活”为主题,各市(州)要结合实际,根据社会热点问题、企业和群众创新需求,举办各具特色的分主题活动。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各市(州)各部门要围绕“科技创新、美好生活”主题,突出科技支撑发展、科技创造美好生活的重要作用,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活动:
一是通过展示提振民族信心、支撑经济发展、促进民生改善的重大科技成果,促进公众知晓、理解和支持科技创新;二是针对食品安全、生态环保、应急避险、低碳节能、健康生活等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普及科技知识,增强创新意识;三是动员高层次科技人员开展科普活动,组织高端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让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亲身体验科技活动,激发创新创造兴趣;四是推出一批影视作品、动漫游戏、科普图书、展教用品等寓教于乐、互动参与的科普作品,增强科普活动乐趣,推动科普产业发展。
在活动形式上要以群众性科技活动为主,综合采用科技展览、科技下乡、科技咨询服务、科普讲座、科普大集、科普产业博览会、开放科技场馆和实验室、科技游园会、科普节目汇演、网络宣传等方式,突出新颖性、互动性和实效性,吸引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充分发挥科技活动周在提升公民科学素质中的重要作用。要善于发挥电视网络等新媒体的传播作用,扩大受众面和影响力。
三、活动组织工作
1.省科技活动周领导小组将会同有关部门,围绕“五个湖北”建设,重点举办2013年湖北省暨襄阳市科技活动周开幕式、“创新湖北”主题宣传、科普基地开放日、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放、百名科学使者进校园(社区)、优秀科普作品推介等活动。
其中“百名科学使者进校园(社区)”活动原则上要求各市州、在鄂高校分别组织至少20名以上的科技工作者到中小学举办科普讲座,指导科学实验,到社区宣讲科学文明生活知识。国家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将在活动结束后,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2.各市(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活动周的组织工作,把组织好科技活动周系列活动作为“学习十八大、争创新业绩”的具体行动,认真抓紧抓好抓落实。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组织要充分利用各地科普工作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统筹部署,密切配合,集成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办出特色。
3.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力度,深入基层,充分利用新媒体等传播手段,深度报道,多角度、多层次地反映科技创新促进文化发展和服务民生改善的新成效。
4.各市(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活动周的安全工作,按照有关大型社会活动的管理办法,积极做好大型活动的申报、审批和备案工作。各有关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与当地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制订科技活动周的安全保卫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组织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四、有关要求
1.认真编制活动方案和重点活动项目。各市(州)各部门要根据本次科技活动周的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制定活动方案和重点项目,并于2013年4月19日前,将2013年科技活动周的筹办方案和重点活动项目(含电子版)报省科技活动周领导小组备案。
2.及时上报科技活动周工作总结。科技活动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对本届科技活动周的举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活动的组织实施、主要内容、活动成效、典型案例等进行认真分析和梳理。各市(州)由科技局牵头,会同当地党委宣传部和科协形成2013年科技活动周总结,连同有关声像资料和科技活动周情况统计表,于6月15日前报送省科技活动周领导小组。
3.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各地各部门科技活动周的安排要本着勤俭、务实的原则,力戒形式主义,着力在提高活动实效上下功夫。
省科技活动周领导小组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王 琴 陈汉武
联系电话:027-87135863,87135835
传 真:027-87135863
电子信箱:wangq@hbstd.gov.cn
地址邮编: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南苑村52 号 430071
省委宣传部宣教处 周来来
联系电话:027-87823904
传 真:027-87823904
省科协普及部 陈玉芬
联系电话:027-87832892
附件:1. 2013年科技活动周活动项目备案表
2. 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
3. 参与万名科学使者进校园(社区)活动人员信息表
2013年4月11日